2019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19/6/24    阅读:2470

2019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为高中起点升专科。

第三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采取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以面授为主,网上教学为辅。面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白天,适当增加周一至周五1或2个晚间,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年。

第四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已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按学生报名所填写地址快递投送。

第五条对于经校内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予以停办,在录取之前通知考生,由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按考生志愿协助处理。不开班专业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按专业不同为:1800元/学年/人—2400元/学年/人。学费每人按2.5年收取。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七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八条本校计划招生的专业五个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专业类别文史类,专业层次高起专,学制二年半,学习形式业余,办学地点为密云职业学校。

工商管理专业,专业类别文史类,专业层次高起专,学制二年半,学习形式业余,办学地点为房山成教中心。

会计专业,专业类别文史类,专业层次高起专,学制二年半,学习形式业余,办学地点为房山成教中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类别理工类,专业层次高起专,学制二年半,学习形式业余,办学地点为本校固安校区。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类别理工类专业层次高起专,,学制二年半,学习形式业余,办学地点为本校固安校区。

第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社会上进行中介招生代理和招生宣传;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我校对社会上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和中介活动均不认可;由此引发的纠纷我校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4717890。

第十一条 本校招生章程是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如有矛盾之处均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12号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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