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详细说明

时间:2014/7/26    阅读:7043

编写说明
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我省普通高
校招生政策和办法,增强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指导考生科
学填报高考志愿,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院
特组织编写《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
本书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系统地介绍了今年我省高考
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录取等有关政策和规
定,对招生计划情况作了分析,特别是对如何填报高考志愿,
以及在志愿填报中应注意的事项作了详细说明。书中还对特
殊类型院校(专业)招生、网上评卷、注册入学等问题作了
解答。
本书内容翔实、准确,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是考
生报考普通高校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对各级招生部门、院
校招生工作人员和中学教师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招生百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人员参加编写,主
要撰稿人有:鞠勤、吴仁林、施邦晖、赵建宁、蒲开达、方苑、袁
桂华、江兰、崔晓东、陆苍海、周正源、陈晶、仇博宇。全书由鞠
勤同志审定。由于内容较多,时间仓促,如有疏漏、不当之处,
敬请读者批评指正。如教育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一四年四月

目  录
一、报名
1.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1) !!!!!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 !!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2) !!!!!!!! 4.2014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3) !!!!!!!!!! 5.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4) !!!!!!!!!!! 6.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5) !!!!!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5) !!!!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6) !!!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作用是
什么? (7) !!!!!!!!!!!!!!!!!!!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8) !!!!!!!!!!!!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
有何要求? (9) !!!!!!!!!!!!!!!!!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的报名? (10) !!!!!!!!!!!!!!!!!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0) !!!!!!!!!!!!!!!!!!!!!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0) !!!!!!!!!!!!!!!!!!!!!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
价? (11) !!!!!!!!!!!!!!!!!!!

16.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11) !! 17.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1) !! 18.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
成绩(含外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下同)与我省学业水平
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
合考试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12) !!!!! 19.往届生参加2012、2013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得的
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13) !! 20.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13) !!! 21.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15) !! 22.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
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16) !!!!!!!!!!! 23.我省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考生的奖励加分政策是什
么?与照顾加分政策有何关系? (18) !!!!!!! 24.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9) !!!!! 25.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9) !!!
二、体检
26.考生何时进行体格检查?如何进行? (20) !!!!!
27.如何正确理解体检结论,选报相关专业? (21) !!!!
28.军事、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23)
!!!
!!!!!!!!!!!!!!!!!!!!!
29.政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24)
!!
!!!!!!!!!!!!!!!!!!!!!
30.航海类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25) ! 31.对考生转氨酶检查有哪些要求? (25) !!!!!!! 32.听力有障碍的考生如何申请外语听力免试? (25) !!

三、考试
33.高考统考、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和2014年必修科目测
试分别在什么时间进行? (26) !!!!!!!!!! 34.语文、数学附加题考试如何进行? (26) !!!!!!! 35.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分别是多少?
(27)
!
!!!!!!!!!!!!!!!!!!!!! 36.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和选修科目测试的原始满分值是
多少?划分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27) !!!!!!! 37.高考外语科目有哪些语种? (27) !!!!!!!!! 38.考生考前要做哪些准备? (27) !!!!!!!!!! 39.考生在考试中要遵守哪些考试纪律? (27) !!!!! 40.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哪些物品? (28) !!!!! 41.为何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禁带物品
的检查?考生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需注意哪些事项?
(28) !!!!!!!!!!!!!!!!!!!!! 42.考生考试违规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29) !!!!!! 43.考生诚信考试记录对考生录取有何影响? (30) !!! 4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特别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30)
!!!
!!!!!!!!!!!!!!!!!!!!! 45.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要注意哪些事项? (31) !!!! 46.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
高要求? (32) !!!!!!!!!!!!!!!!! 47.什么是网上评卷?网上评卷有什么优点? (32) !!! 48.高考答题卡的样式如何?网上评卷对考生作答有何要求?
(33) !!!!!!!!!!!!!!!!!!!!! 49.考生作答网上评卷答题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35)
!!
!!!!!!!!!!!!!!!!!!!!!

四、招生计划与招生章程
50.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何时公布?如何公布? (36) ! 51.我省如何在招生计划中公布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
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 (36) !!!!!!!!!!! 52.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
级要求何时公布? (36) !!!!!!!!!!!!! 53.什么是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 (36) !!!!!!!! 54.什么是独立学院? (37) !!!!!!!!!!!!! 55.学生入学后应缴纳哪些费用? (37) !!!!!!!! 56.考生在查阅招生计划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37) !! 57.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招生章程主要有哪些内容?
院校如何公布? (37) !!!!!!!!!!!!!! 58.院校对进档考生排序时使用的“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
后分数”、“等级级差法”与院校录取规则的“专业清”、
“分数清”、“专业级差”的含义是什么?相互之间是什么
关系? (38) !!!!!!!!!!!!!!!!!!
五、填报志愿
59.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40) !!!!!! 60.今年我省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40) !!!!!! 61.今年我省考生采取何种方式填报高考志愿? (42) !! 6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是什么? (42) !!!!!! 6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43) !!!! 64.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44) !!!! 65.我省为何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44) !!!!! 66.考生填报志愿必须参考哪些资料? (44) !!!!!! 67.今年我省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45) !!!!!!

68.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有何不同? (45) !!!!!!! 69.考生如何填报平行院校志愿? (46) !!!!!!!! 70.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47) !!!!!!!! 71.考生如何填报服从志愿? (47) !!!!!!!!!! 72.考生如何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48) !!!!!! 73.填报志愿应处理好哪些关系? (49) !!!!!!!!
六、录取
74.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普通高校网上录取的流
程是什么? (50) !!!!!!!!!!!!!!!! 75.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和录取原则是什么? (51) !!!! 76.今年我省高校录取分几个批次进行? (52) !!!!! 77.文理类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53)
!!
!!!!!!!!!!!!!!!!!!!!! 78.考生如何正确理解“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由高校自主
确定”? (53) !!!!!!!!!!!!!!!!!! 79.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什么?具体的投档过程怎
样? (53) !!!!!!!!!!!!!!!!!!! 80.考生如何获知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征求平行志愿如
何投档? (54) !!!!!!!!!!!!!!!!! 81.院校服从志愿如何投档? (54) !!!!!!!!!! 82.院校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对降分录取考生如何投
档? (54) !!!!!!!!!!!!!!!!!!! 83.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如何投档? (55) !!!!!!!! 84.对少数民族考生如何投档? (55) !!!!!!!!! 85.对外语选考小语种考生如何投档? (55) !!!!!! 86.对高水平运动员如何投档? (55) !!!!!!!!! 87.对艺术特长生如何投档? (56) !!!!!!!!!!

88.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办理纸质档案移交手续?
(56) !!!!!!!!!!!!!!!!!!!!!
七、注册入学
89.什么是注册入学? (56) !!!!!!!!!!!!! 90.我省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 (57) ! 91.哪些院校和专业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57) !!! 92.哪些对象可以通过注册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57)
!!!
!!!!!!!!!!!!!!!!!!!!! 93.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58)
!!!
!!!!!!!!!!!!!!!!!!!!! 94.注册入学院校招生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58) !!!! 95.试点注册入学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的依据是什么?
(58)
!!
!!!!!!!!!!!!!!!!!!!!! 96.注册入学有哪些流程? (58) !!!!!!!!!!! 97.注册入学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 (59) !!!!! 98.被注册录取的考生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59) !! 99.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有何不同? (59) !!!!!!! 100.考生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后是否可以转入非注册入学专业
学习? (60) !!!!!!!!!!!!!!!!!! 101.院校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颁发的毕业文凭是否有区别?
(60) !!!!!!!!!!!!!!!!!!!!! 102.如何加强对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管理? (60) !!!!
八、特殊类型招生
103.哪些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生? (61) !!!!!!!! 104.我省今年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61) !!! 105.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艺术特长生的录取

政策是什么? (61) !!!!!!!!!!!!!!! 106.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62) !!!!!!! 107.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63) !!!!!! 10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员的
录取政策是什么? (63) !!!!!!!!!!!!! 109.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
及步骤? (65) !!!!!!!!!!!!!!!!! 110.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哪
些要求及步骤? (67) !!!!!!!!!!!!!! 111.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68) !!!!!!!!!!!!!!!!!!!!! 112.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
单独招生? (69) !!!!!!!!!!!!!!!! 113.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69) !!!!!!!!!!!!!!!!!!!!! 114.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
何录取? (70) !!!!!!!!!!!!!!!!! 115.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开展自主选拔录
取试点? (71) !!!!!!!!!!!!!!!!! 116.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71) !! 117.报考军事院校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73) !!!!!! 118.什么是“国防生”?考生如何报考? (74) !!!!!! 119.什么是“预备军官学员”?考生如何报考? (74) !!! 120.考生如何参加军事院校、“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的
军检和面试?考生如何填报相关志愿? (75) !!!! 121.军事指挥类专业和非军事指挥类专业有何不同?
(75)
!!
!!!!!!!!!!!!!!!!!!!!! 122.军事院校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75) !!!!!!!!

123.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有哪些要求及步骤?如何填报
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 (76) !!!!!!!!!! 124.公安类院校(专业)如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77)
!!!
!!!!!!!!!!!!!!!!!!!!! 125.公安类院校(专业)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77) !!!! 126.政法类院校与公安类院校招收的公安专业有何不同?
(78) !!!!!!!!!!!!!!!!!!!!! 127.考生如何报考航海类专业? (78) !!!!!!!!! 128.考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79) !! 129.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79)
!
!!!!!!!!!!!!!!!!!!!!! 130.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80) !!!! 131.报考民航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80)
!
!!!!!!!!!!!!!!!!!!!!! 132.少数民族院校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如何录取?
(81)
!!
!!!!!!!!!!!!!!!!!!!!! 133.往年港澳地区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
(81) !!!!!!!!!!!!!!!!!!!!!
九、艺术类招生
134.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82) !!!!!!!! 135.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83) !!! 136.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84) !!!!!!! 137.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84) !!! 138.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84) ! 139.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85)
!!!
!!!!!!!!!!!!!!!!!!!!! 140.2014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

业实行院校校考? (85) !!!!!!!!!!!!! 141.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
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86) !!!!!!!! 142.2014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哪些?
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87) !!!!!!! 143.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是什么? (87) !!!!!!!!!!!!!!!!! 144.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88) !!! 145.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知相关
考试信息? (89) !!!!!!!!!!!!!!!! 146.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
项? (89) !!!!!!!!!!!!!!!!!!! 147.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89) !! 148.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90)
!!!
!!!!!!!!!!!!!!!!!!!!! 149.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90)
!!
!!!!!!!!!!!!!!!!!!!!! 150.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91)
!
!!!!!!!!!!!!!!!!!!!!! 151.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91) !!!!!!!!!!!!!!!!!!!!! 152.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
些要求?如何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 (91) !!! 153.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何时公布?
(92)
!!!
!!!!!!!!!!!!!!!!!!!!! 154.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92) !!!!!!!!!!!!!!!!!!!!! 155.艺术类志愿如何设置?录取批次如何划分? (93) !!

156.考生如何填报艺术类志愿? (94) !!!!!!!!! 15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为何仍实行传统院校志愿方式?考
生如何填报? (94) !!!!!!!!!!!!!!! 158.考生如何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 (95) !!!!! 159.考生填报艺术类志愿必须了解哪些信息?还须参考哪些
资料? (95) !!!!!!!!!!!!!!!!!! 160.艺术类专业是如何录取的? (95) !!!!!!!!!
161.我省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办法主要有哪几种?
(96)
!!!
!!!!!!!!!!!!!!!!!!!!!
162.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如何投档? (97) !!!!!!! 16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97) !!!!!!!!!!!!!!!!!!!!!
十、体育类招生
164.体育类专业主要有哪些? (98) !!!!!!!!!! 165.体育类专业招生与体育单招有何区别? (98) !!!!
166.需要参加省体育类专业统考的体育类专业有哪些?
(98)
!
!!!!!!!!!!!!!!!!!!!!!
167.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日程如何安排? (99) !! 168.体育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100) !!!!!!
169.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100)
!!!!
!!!!!!!!!!!!!!!!!!!!! 170.2014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
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101) !!!!!!!!!!! 171.体育专业统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101) !! 172.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01) !!! 173.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统考成绩? (102) !!
10
174.对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102)
!
!!!!!!!!!!!!!!!!!!!!! 175.对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有哪
些要求? (103) !!!!!!!!!!!!!!!! 176.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何时公布?
(103)
!!!
!!!!!!!!!!!!!!!!!!!!! 177.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04) !!!!!!!!!!!!!!!!!!!!! 178.体育类高考志愿如何设置?录取批次如何划分?
(104)
!!
!!!!!!!!!!!!!!!!!!!!! 179.考生如何填报体育类志愿? (104) !!!!!!!! 180.体育类专业的院校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105) !!! 181.考生填报体育类志愿必须了解哪些信息?还须参考哪些
资料? (105) !!!!!!!!!!!!!!!!! 182.体育类专业是如何录取的? (105) !!!!!!!! 18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106) !!!!!!!!!!!!!!!!!!!!!
十一、其他
184.什么是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106) !!!!!!! 185.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107)
!
!!!!!!!!!!!!!!!!!!!!! 186.为什么要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108) !! 187.考生如何防范社会上的招生欺诈行为? (109) !!! 188.考生报考普通高校获知相关信息的渠道有哪些?有哪些
参考资料? (109) !!!!!!!!!!!!!!! 189.《江苏招生考试》主要有哪些内容?是如何出版发行的?
(110) !!!!!!!!!!!!!!!!!!!!!
11
190.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有哪些主要内容? (110) ! 191.考生在招生考试方面有疑问时,可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110) !!!!!!!!!!!!!!!!!!!!! 192.考生通过何种途径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111)
!!!
!!!!!!!!!!!!!!!!!!!!! 193.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和办法?
(111) !!!!!!!!!!!!!!!!!!!!! 194.考生就读国外大学有哪些优势? (112) !!!!!! 195.考生就读国外大学有哪些途径和选择? (112) !!!!
12
一、报  名
1.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往年相同,仍为“3
+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
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下同)七门。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报
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
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
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
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
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
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除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
试外,还须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
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
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
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
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
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
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
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
经历;
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
租赁)。
(3)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
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
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
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
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
刑者。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
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
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
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

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
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4年
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
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我省
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
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以后,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
或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所有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签订《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
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4.2014年考生借考有何规定?
答: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
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
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
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
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
高考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经报名点
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
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5.高考报名的流程是什么?
答:高考报名流程见下图:

  6.考生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要准备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
证和户口簿;(2)符合我省高校招生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
供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往届生和社会考生须出具高
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4)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
须提供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
或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证明;(5)随迁子女考生须出具身份证
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稳定住所证
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
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
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7.考生报名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填写?
答: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自然情况(含个人简历)、考生编
号、考生评语、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照片等内容。考生
须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领取《江苏省2014年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按照其背面的说明填
报有关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照片采集(如参加学业
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高考报名时可不
再进行照片采集)。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应仔细校
核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
(1)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
码、民族、照片、政治面貌、选考外语语种、毕业中学、毕业类
别、考生类别、报考科类、选修科目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个人简历、有何特长、奖
惩情况等。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报,其中奖惩情况必须经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2)考生编号:包括考籍号、考生号、准考证号。考籍号
为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时所使用的编号,应届生、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
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在外省借读的考
生在高考报名时由市、县(市、区)招办提供考籍号,考生参加
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
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高考报名
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准考证号以县(市、区)为单位通
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时标识考试座位的
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3)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方向:报考者须选择本人所要
报考的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校考相关项
目,确定专业考试方向,并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打印《江苏
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参加体育、
艺术专业考试时均须出具上述通知书。
(4)民族中学考生:指我省专门为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
中学生所办班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者只能在所给的两
类考生中选择一项。
(5)本次报考必修科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
择确定参加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6)综合素质评价: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综
合素质评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
(7)考生评语: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填写;往届生、社会考
生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或
街道办事处填写)。
8.考生电子档案包括哪几个部分?如何建立?
答:考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照片、身份证

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诚信考试记录。
我省考生的电子档案,根据不同的内容,分别由中学、县(市、
区)、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将有
关信息汇总合成。
我省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办法:
(1)报名信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
息主要由中学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的
报名信息主要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网上填报;
(2)体检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专门人员
用键盘录入或光电扫描等办法采集;
(3)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将考
生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直接加入考生电子
档案中;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能提供由借读所在省
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
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其成绩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
科目测试成绩(具体如何转换详见报名部分第18条);
(4)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
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经过网上评卷后生成。
(5)志愿信息: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考生直接
网上填报后建立。
(6)诚信考试记录: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在高校招
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而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应与纸介质表(卡)一致;考生电子档
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9.考生编号有哪几种?它们是怎样组成的?其各自的
作用是什么?
答:考生编号主要有三种:考籍号、考生号和准考证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
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中
学代码后两位;第9-12位为考生序号。
考生号由14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编
号的后2位;第3-4位为省代码(江苏省代码为32);第5-8
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9-10位为报考选修科目组代码
(45-物理、化学,47-物理、地理,48-物理、政治,49-物
理、生物,65-历史、化学,67-历史、地理,68-历史、政治,69
-历史、生物,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体育类、艺术类考
生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11-14位为考生序号。
准考证号由13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第1-2位为年度
编号的后2位;第3-6位为市、县(市、区)代码;第7-8位为
选修科目组代码;第9-11位为考场编号;第12-13位为考
生座位号码。考场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选修科目组
连续编排,不得间断。
考籍号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和高考报名时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体检时所使用的编号。考生号为考生在本年
度的报考编号,是在考生报名后,在考籍号基础上产生的。考
生在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加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获取成绩、填
报志愿、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准考证号以县
(市、区)为单位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为考生参加高考
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仅供参加高考时使用)。考生在试
卷以及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10.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
答: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
类四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
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
报考科类。

11.考生如何选择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的
测试?有何要求?
答: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生物、技术七门。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
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还
须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
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还须在政治、地理、化学、
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
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必须参加
全部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考生如兼报文科类
或理科类,须参加相应的选修科目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及等级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一致。考生如报考七门必
修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并取得成绩,在
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
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并
取得成绩,在参加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
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缺考或未报考的考生,不能取得相
应科目的成绩,也不得视为D级。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
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
高考志愿:
①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
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②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其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
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③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
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级及以
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
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2.哪些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
测试的报名?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填报统
一录取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因此,以下考生在高考报
名时还需同时报名参加2014年度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
必修科目的测试:
①不符合统一录取批次相应科类填报志愿对学业水平测
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②对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目成绩不满意的
应届毕业生;
③对往年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必修科
目成绩不满意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4日,与全省普通高考
报名一并进行。
13.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
作用?
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作为学业水平测试的组成部
分,其成绩是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和录取的重要依
据之一。
14.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
10
作用?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合格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
业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必须满足的条件(具
体详见第11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是普通高中学业
水平测试的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录取的参考之一。
15.综合素质评价有哪些内容?怎样对考生进行综合素
质评价?
答: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
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其中,道德
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
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
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其所在学校组织
实施。
16.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有何作用?
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须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
价,其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
报高考志愿和被高校录取。
高校在录取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招生录
取的依据之一。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
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道德品质、公民素
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
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17.往届生是否须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答: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
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所有报名参加2014年高考的2012
11
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参加2010年12月及以后年度的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测试,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均须参加2011年及以
后年度的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
的考生,也须符合上述要求,否则必须报名参加2013年12月
份举行的2014年度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
18.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
考试成绩(含外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下同)与我省学业水平
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
试成绩,如何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
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
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证
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
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
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
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理科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将对应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
科必修科目考试成绩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考试
成绩转换后将对应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必修科目考试成
绩的A、B、C、D四个等级。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
150分制100分制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
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2014年度)
150分~135分100分~90分A
134分~112分89分~75分B
111分~90分74分~60分C
89分及以下59分及以下D
12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高考综
合考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
目)的测试,其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与我省2014届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19.往届生参加2012、2013年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取
得的成绩是否可以转换成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
答: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中“选
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的规定,往届生2014年参加高考报
名时如选择的选测科目组与2012、2013年不同,其2012、2013
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等级成绩不能转换成相应的
必测科目等级,考生还必须报名参加2014年相关的必测科目
考试。
20.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2014年我省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
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艺术类的考生。
而艺术特长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
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
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有以下五点:
(1)报考科类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到高校
后就读于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利用业
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科类
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
艺术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报考条件是: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
加省、市级文艺调演比赛获得规定奖项或参加市级(含)以上
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
13
术活动的需要。
艺术类考生的报考条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
(3)专业考试内容、形式和时间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艺术特长生着重考察艺术综合运用能
力;艺术专业考试则兼顾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
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能力。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统考由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2014年省统考分为音乐类和美术类,音
乐类省统考时间为2013年12月8日至18日,美术类省统考
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在
2014年1月中旬至3月上旬间进行。艺术特长生由相关院
校组织进行测试。我省高校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多
数安排在1月至2月。
(4)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不同
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时,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
的学业水平测试,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
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而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必
修科目测试须达到4C1合格,选修科目等级须符合院校的相
关要求。
(5)录取政策不同
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为:专业测试达优秀或合格等级,
文化统考成绩在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高校投档分
数线下一定分数以内,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相关规定,高校
拟申请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
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
数线后,视专业考试形式和专业类型的不同,我省分别按专业
14
分或文化分+专业分或文化分投档,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确
定的规则择优录取。
21.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是什么?
答:2014年我省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
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即报考科类为体育类的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高校为了活跃校园体育氛围,提高体育
竞技水平,满足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需要招收的具有体育方
面特长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
高水平运动员与体育类考生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报考科类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科类为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到高
校后就读于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利用
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体育训练。体育类考生的报考科类为体
育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体育教育、警察体育和社会体育等
体育类专业。
(2)报考条件不同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对考生的年龄、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
的时间、级别以及体育比赛的等级和获奖名次都有要求。
体育类考生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
(3)专业考试内容、时间和形式不同
在考试内容方面,高水平运动员着重考察体育专项能力;
体育专业统考则兼顾考生的身体基本素质(含100米跑、800
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和体育
专项素质的考查。
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时间和形式为:经省内高校确认的
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
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4年4
15
月12-13日;其他项目测试须在4月20日前结束。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从2014年
4月21日开始。
(4)录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为: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
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本科
第二批分数线的65%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
D级不超过三门,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志愿投档,由招生
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测试达到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
员)标准的考生,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文化单考,省教育考试
院将根据有关高校上报的文化单考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审核、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政策为: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分和专
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七门学业水平测试D级
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文化分+专业分,依据平行院校志愿投
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
优录取。
22.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
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
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
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
中毕业考生。
(2)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
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
16
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
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
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
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
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
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
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
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
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
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
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
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
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4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
表》或《201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
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
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
(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
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
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
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
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市招办将县
(市、区)招办所报材料汇总后,会请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台
17
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
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其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市招生考
试部门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④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
件(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
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
明)材料等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
“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
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
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
会批准的2014年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23.我省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考生的奖励加分政策
是什么?与照顾加分政策有何关系?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
知》(苏教基〔2009〕2号)文件规定:“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
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
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
达到A级,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具
体情况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
(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应届考生,
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
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
18
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或艺术类应届考
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
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
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
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对体育类或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应届考
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
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
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政策
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录取时,按本条第(2)款办理。
既符合照顾加分政策又满足奖励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
分分值可以累加。
24.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
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
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
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
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
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
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
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
的重要参考。
25.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9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性质恶劣的。
二、体  检
26.考生何时进行体格检查?如何进行?
答:我省今年的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上旬至4月20
日期间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根据本地的考生人数
安排考生体检时间并通知各中学,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公布。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
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
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
(教学司函〔2010〕2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
生考试部门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
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应按
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考生体检做出
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非指
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2)应届毕业生一般由所在中学组织集体前往市、县
(市、区)招办指定的高校招生体检站参加体检。往届生和社
20
会人员应按本人报名地招办公布的时间,自行到指定体检站
参加体检。
(3)高考结束后,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
官学员”,下同)的考生还须进行军检、面试;报考公安、政法
院校的考生,还须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这部分考生,应按本
人报名地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由省
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体检、面试或由省公安厅、司法厅及
公安、政法院校等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面试或体能
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相关院校。
(4)体检结论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之一。体
检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市、区)招办将体检结论通知考生本
人,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体检表(卡)由市、县(市、区)招办
留存,并按有关要求将信息输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27.如何正确理解体检结论,选报相关专业?
答:(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涵盖了普通高校的普通
专业和航海类等特殊专业的身体要求。军事院校和招收“国
防生”、“预备军官学员”的专业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
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
发〔2006〕6号)规定执行;公安类院校(专业)按《关于印发
〈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
〔200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为方便查询,我省高校招生
体检工作手册等材料将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中的有关身
体要求,增印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第
二部分,习惯上称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部分第六条。
21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分为三个部
分:第一部分所列情况为“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
取”,相应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第二部分所列情况为“患
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相应的体检结论
为“合格受限”。凡考生的体检结论属于第二部分的,将限报
部分专业。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二部分的第一至第三条属
色觉检查,后一条对前一条具有包含关系,如限考第三条,则
同时也限考第一、第二条的专业;第四、第五条属视力检查,后
一条对前一条也具有包含关系,如限考第五条,则表示第四、
第五条所列的所有专业均限考。第六条所列标准为公安院校
的体检标准,凡在外科、五官科和肝功能检查的相关内容不合
格的,不能报考公安类院校。合格受限的考生应对照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和本人体检结论,选报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就读的
专业。第三部分所列情况系向考生提出的“不宜就读的相关
专业”的建议,若考生执意报考或就读相关专业,则今后可能
会对其录取或学习及在相关领域(行业)就业产生影响,请考
生注意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是否有相关的限报规定。
(3)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对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的残疾程度和高校的
办学条件,避开限考的专业,合理选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在教
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通知中,也明确规定,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
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体检结论比较
复杂,限考到专业种类和军兵种,体检总的结论分为“潜艇专
业合格”、“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
四种,潜艇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兼报指挥专业和非指挥专业,指
挥专业合格或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兼报潜艇专业;指
22
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兼报非指挥专业,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
生不得兼报指挥专业。考生必须准确把握,慎重填报军校志
愿。参加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如兼报其
他军事院校,还须参加军校招生的军检、面试并须合格。
(5)一些院校对部分专业(如护理等)还有相关的身体健
康状况要求,具体请参见院校招生章程。
28.军事、公安院校对报考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答:根据2006年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
准》规定,军事院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有:(1)身高
要求为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2)体重
要求为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在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
110;(3)裸眼远视力要求为:报考指挥、潜艇、水面舰艇、装
甲、测绘、雷达专业,须达到4.6(0.4)以上;报考技术专业,须
达到4.5(0.3)以上。此外,矫正视力须达到4.9(0.8)以上;
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可报考除潜艇、空降
外的专业;(4)乙肝表面抗原和肝功能正常;(5)血压收缩压
90mmHg至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心率每分钟50
次至100次;(6)若患有腱鞘疾病、轻度非特异性生殖系统急
性炎症、轻度慢性胃、肠疾病,须不影响功能和正常训练;(7)
为筛查出器质性病变和影响部队群体健康的疾病,须进行常
见传染病、性病(含生殖器疱疹)等疾病的检查。初筛心血管
系统疾病、肾脏疾病等器质性病变以及各类寄生虫病等疾病,
须进行心电图、B超、胸部X线摄片、化验等常规检查。若患
有心脏功能障碍和易造成咯血、气胸的肺部等疾病,体检结果
为不合格;(8)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还须通过军人职业适应
性心理测试。
23
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
的通知》规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身体健康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
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
应在4.8(0.6)(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
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
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
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
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
病史。无传染病,转氨酶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
肝、乙肝、澳抗阳性。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特别提示: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
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的工作,按照中国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院校招收地方学生的办法招
生,其中身体条件按《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标准》
执行。江苏警官学院侦查学专业反恐怖犯罪专业方向的考生
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5米,女性不低于1.65米。各公安
院校对考生报考还有具体要求,请考生注意查阅招生院校的
招生章程。
29.政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答:政法院校公安类专业要求考生裸眼视力在4.7以上,
其余要求与公安类院校(专业)类似,并与公安类院校(专业)
同时录取。具体请参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
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
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和各院校
招生章程。
24
30.航海类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有何特殊要求?
答:航海类专业是指从事海上或水上作业技术的专业,如
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
航海技术与海洋船舶驾驶专业一般要求考生的裸眼视力在
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一般要求裸眼视力在4.8以上。航
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航海
类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院校招生
章程。
31.对考生转氨酶检查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号)规定,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
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
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
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
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
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
测;如果转氨酶在100单位以上,则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表
面抗原阳性,体检一个月后复检,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
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32.听力有障碍的考生如何申请外语听力免试?
答:5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
均听力损失都大于或等于40分贝(dB)的考生,凭地市级以
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障碍诊断证明和考生本人的
书面申请,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分
别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外语听力免测试公示。经公示无异议
后,市招办于4月30日前将考生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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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5月20日前通知上述考生到指
定医院做脑干听力检查(检查费用自理),确属听力有障碍的
考生,其名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外
语听力方可免予测试,其外语成绩的计算按教育部相关规定
执行。
三、考试
33.高考统考、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和2014年必修科
目测试分别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高考统考、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和2014年必修科
目测试的考试时间具体如下:
日期




高考统考科目选修科目必修科目
6月7日6月8日6月9日3月15日3月16日
上午
语文
(9:00—11:30)
(文科考生考
试时间另增
加30分钟)
物理、历史
(9:00—10:40)
(两门选修科
目同时开考)
物理
(8:30-9:45)
历史
(8:30-9:45)
政治
(10:45-12:00)
化学
(10:45-12:00)
下午
数学
(15:00—17:00)
(理科考生考
试时间另增
加30分钟)
外语
(15:00—17:00)
化学、生物
政治、地理
(15:00—16:40)
(四门选修科
目同时开考)
生物
(14:00-15:15)
地理
(16:15-17:30)
  34.语文、数学附加题考试如何进行?
答:语文、数学的正题与附加题分卷、分答题卡、分时段考
试。正题考试结束,收取正题答题卡,加试附加题的考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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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考试时间作答附加题。
35.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满分值分别是
多少?
答: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的满分值为440分。
其中: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另外,语文、数
学附加题各设40分。
36.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和选修科目测试的原始满分
值是多少?划分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答:必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100分。等级划分标准为:
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
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测试的,取较高等级计
算成绩。
选修测试科目各科满分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划出等
级:A+级为前5%(含5%)的考生;A级为前5% -20%(含
20%)的考生;B+级为前20% -30%(含30%)的考生;B级
为前30% -50%(含50%)的考生;C级为前50% -90%(含
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37.高考外语科目有哪些语种?
答:高考科目中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
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38.考生考前要做哪些准备?
答:考生应准备好考试规定使用的文具用品、准考证、身
份证;要熟悉考点环境以及自己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了
解考试纪律;注意饮食卫生,劳逸结合,并做好应试的心理准
备等。
39.考生在考试中要遵守哪些考试纪律?
答: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只准携带
符合规定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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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
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带
出考场。考生不得把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摊放在座位两边
(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按有意让他
人抄袭论处。凡违反上述考试纪律的,按违规论处。
40.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携带哪些物品?
答: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
三角板、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外,其他任何物品
不准带入高考考场。严禁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严
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对
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
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41.为何要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禁带
物品的检查?考生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为严肃考风考纪,防范和打击以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
具为主要手段的舞弊行为,避免考生无意中将手机等禁带物
品带入考场造成考试违规,从2006年开始,考生进入考场时,
我省各高考考场的监考员须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检
查。为此,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不携带手机、对讲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
的设备和U盘、MP3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点、考场。如无
意中携带了禁带物品,则在进场前送交送考人员,或放在考场
外的“物品摆放处”,考点对此不负保管责任。
(2)不带金属首饰,最好不要穿有金属钮扣或饰品的衣
服和鞋子,以免探测器报警影响进场速度。
(3)将考试所需的文具装在透明的笔袋里,以便监考教
师检查。
28
(4)主动配合监考教师进行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
报警声,监考人员会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出示相关金属物品,
并对原检查部位再次复检,确定无禁带物品后,考生方可
入座。
(5)考生接受检查后入座,如在考前或考试中离开考场,
或从书包内取拿物品,回到考场时,监考人员会对考生再次进
行检查。因此考生应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尽可能避免上述情
况的发生。
(6)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进入高考考场,考试开
始后,无论是否故意、是否使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规定,一律按考试作弊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
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
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42.考生考试违规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答:考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与修订前的原《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相比,加大了对违规行
为的处罚力度:
(1)对于违规行为的认定:
①“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调整为“携带具有发
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的”,表明在考试过程中,只要携
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设备的,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
照作弊处理;
②对于雷同卷的认定,由“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
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调整为“评
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不再仅限于“同一科目同一
考场”;
③为配合标准化考点的实施,增加“考试工作人员通过
29
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可以由省级考试机构认定
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条款。
(2)对于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
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
至3年的处理:
①组织团伙作弊的;
②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③使用相关设备接受信息实施作弊的;
④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
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3)对于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违规行为处理。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①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②组织团伙作弊的;
③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
团伙作弊的。
43.考生诚信考试记录对考生录取有何影响?
答: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
考试等)各环节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诚信考试记录作
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重要
参考。高校在认真审阅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等信息的基础上,
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44.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特别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答:(1)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25分钟(语文科目和外语
科目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进场时,监考教师将
30
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了禁带物品。检查完毕,考
生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考桌靠
走道一侧,以备核验。
(2)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
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监考教师贴
好条形码后,考生须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自己的准考
证号、姓名相符,答题卡如分A、B卡,考生还必须检查所得A
或B卡是否与自己应持卡一致。
(3)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外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起)考生不
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
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终了前
15分钟考生停止提前交卷。
(5)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只准用0.5毫米黑色
墨水的签字笔作答非选择题。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将答案
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按填涂示例涂黑、涂满,作图时须用2B
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必须加黑、加粗。不准用规定以
外的笔和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区域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
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作答,其答题
无效。
(6)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不准超时答题。根
据监考教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45.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外语科目考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入场,开考前15分
钟起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在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作
答非听力考试部分的试题,待听力考试部分结束,即“听力部
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非听力考
试试题。
31
46.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
有较高要求?
答:2014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
测试结合进行,测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3月29日至30日,
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
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将于2014年3月29日至30
日由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生办
公室(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
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
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47.什么是网上评卷?网上评卷有什么优点?
答:网上评卷是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和图像处理技术为
依托,以实现考试评卷公平、公正为目的,采用试卷和答卷
(即答题卡)分离的方式,选择题由计算机根据考生的填涂情
况自动判分,非选择题由不同评卷教师通过网络在计算机上
对考生答卷的电子图像分别进行评分,最终由计算机系统自
动进行合分和成绩校验的一种新的评卷方式。
网上评卷有如下优点:
(1)网上评卷采取“多评制”,即:一卷二评,甚至一卷三
评、一卷四评,有助于评卷教师更好地把握评分标准,提高评
卷质量;
(2)网上评卷引入有效的误差控制机制,可以实时控制
误差,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评卷公平、公正、准确的目标;
(3)网上评卷采用了试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简化了答
卷回收、存放、装订等环节,提高考务工作的效率,减轻了安全
压力,有利于答卷的安全保密,提高工作质量;
(4)全过程采用计算机管理,减少了传统评卷方式的人
32
工登分、核分、合分等诸多手工环节,极大提高了评卷工作的
准确性、保密性和工作效率;
(5)可以更及时有效地监控教师的评卷质量和评卷进
度,加大对评卷工作的管理力度;
(6)考生的各种答题信息和评卷信息全部存储在计算机
系统内,可以建立评卷教师档案,进一步提高我省命题、评卷
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48.高考答题卡的样式如何?网上评卷对考生作答有何
要求?
答:如下图所示,高考答题卡总体上分为三个部分:(见
下页)
  (1)考生信息:①考生手写信息区(含由考生本人书写的
姓名、准考证号等);②贴条形码区(由监考教师负责粘贴);
③注意事项(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2)答题区域和题号:①选择题填涂答题区(用2B铅笔
填涂);②非选择题书写答题区(按题号分割,用0.5毫米黑
色墨水的签字笔作答)。
(3)图像定位点:①选择题图像定位点;②非选择题图像
定位点。
网上评卷对考生作答有如下要求:
(1)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
和草稿纸上作答无效(外语小语种各科目除外)。
(2)考生在开考前领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正
反面及A或B卡类型(数学科目除外)是否与自己应持卡一
致;如答题卡出现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缺印等现象要立即向
监考教师报告。
(3)条形码由监考教师负责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的贴条
形码区,贴好后,考生要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自己
33
34
的姓名、准考证号相符,如有错误应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
(4)作答选择题时,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按照填涂
示例将对应的选项涂黑、涂满,修改答案时,应使用绘图橡皮
轻擦干净,注意不要擦破答题卡。
(5)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
笔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切不可答题错位、答题题号
顺序颠倒、超出本题答题区域或超出答题卡黑色边框线作答,
否则答案无效。如修改答案,应用笔将废弃内容划去,然后在
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
掉废弃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
(6)作图题用2B铅笔绘、写清楚,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
加粗。
(7)保持卡面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
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涂写和做任何
标记。
49.考生作答网上评卷答题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答:根据高考评卷点反馈的情况,考生作答网上评卷答题
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答题错位(尤其是作答选做题);
(2)超出答题区域答题;
(3)笔细、墨淡或书写较轻,图像不清;
(4)使用铅笔等非规定用笔作答非选择题;
(5)填涂选择题时使用假冒伪劣2B铅笔,或虽使用2B
铅笔但未涂黑、涂满;
(6)答卷上有记号、污损等。
35
四、招生计划与招生章程
50.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何时公布?如何公布?
答: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于6月中旬在《江苏招生考
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
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计划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有关新闻媒
体向社会公布。
51.我省如何在招生计划中公布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
测试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
答:我省招生计划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各校按专业公布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仅指文科类、理科
类),按科类、分批次公布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52.高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
试等级要求何时公布?
答:高校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
求将于6月中旬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同时在《江苏招生考
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社会公布。
从2010年起,我省实行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开计划、分
开划线、分开录取的“三分开”政策。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分
别公布,录取时按文科类、理科类分别投档,考生仍须注意院
校(专业)对另一门选测科目的要求。
53.什么是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
答: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
位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
经费,依据《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报经省级人民政
36
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自主运行和实施高等学
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
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
立设置的民办高校文凭。
54.什么是独立学院?
答:独立学院是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
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发〔2003〕8号),报经教育部批准,依托高校本部师资优
势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
其招收的学生,除收费标准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
策等与非民办高校相同,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文凭。
55.学生入学后应缴纳哪些费用?
答:普通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后均需缴纳一
定的费用。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按学校上报的数额,
公布了各校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的收费标准,供考生填报
志愿时参考。按照教育部关于收费管理属地化的原则,各高
校均执行经学校所在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除学费外,各招生院校还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书本费、住宿
费和公寓化管理等有关费用。
56.考生在查阅招生计划时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查阅招生计划时需注意院校(专业)对考生的
选测科目要求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科目)要
求、学费标准等,同时还需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办学地点,
特殊院校(专业)对考生性别、外语语种、身体条件和加试(面
试)等方面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以2014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
计划专刊)上公布的院校代号为准。
57.院校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招生章程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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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院校如何公布?
答: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
招生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
依据。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
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
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
技术学院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
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
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
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
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院校的各项
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凡高
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的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
省制定的录取政策为准。
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上向
社会公布各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及其联系方法,由考生直
接向院校查询。
58.院校对进档考生排序时使用的“先分数后等级”、“先
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与院校录取规则的“专业清”、
“分数清”、“专业级差”的含义是什么?相互之间是什么
关系?
答:“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
是院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专业清”、“分数清”、“专业
级差”都是高校录取过程中确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
时的操作规则。
38
“先分数后等级”是指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
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先等级后分数”是指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
若干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
“等级级差法”是指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
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
排序。
高校也可在上述排序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其他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
等其他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
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它是指先将考生按照其第一
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照上
述排序方式排序后,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院校
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第二、三、四、五、六
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录
取,直至录满为止。
“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它是指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
上述排序方式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果考
生所填第一专业已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
该考生所填六个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
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
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即第二至第六专
业志愿以及专业服从志愿等)考生时,比录取前一志愿考生
需高出一定的分数差额。如某高校规定专业级差为5分,则
在录取时,会先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5分,然后和
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39
院校无论采取哪种录取办法,均须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
社会公布,并在录取时严格执行招生章程。
五、填报志愿
59.考生填报志愿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答:(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
民素养”必须合格。
(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
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含直辖市)省
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12、2013年度高中综合考试或学业水平
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
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
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
测)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
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须达到C
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
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
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
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则考生还须满足高校的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相关规定
执行。
60.今年我省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答:我省继续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40
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第一阶
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
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志愿填报网站,分
两个阶段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于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
00)进行。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军事、
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
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
校志愿。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
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于7月26日至30日(截止到17:00)
进行。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
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含
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
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兼报文科类、理
科类本科第一批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
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
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
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
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准考
证》背面所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41
各批次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表
填报
阶段
填报批次
填报时间
(当日9:00-15:00)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批次本科
(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及其他
院校)
7月11日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7月14日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7月17日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
学院本科7月20日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7月23日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8月5日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 8月9日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 8月13日
  61.今年我省考生采取何种方式填报高考志愿?
答:今年我省仍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分别在高考成绩发布
后、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分两次集中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
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
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
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
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
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
信息。
62.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是什么?
答:(1)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
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
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
认真阅读《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
42
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和“平行院校志
愿投档说明”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2)模拟填报。高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考生凭本人的
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
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
密码(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
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登录后,考生在估分、
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
愿系统。
(3)填写草表。高考成绩公布以后,考生在认真阅读相
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已所要填报的
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4年普
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4)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
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
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
上提交,逾期不得填报。
(5)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填报
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
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6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慎重考虑并准确
填写志愿草表。
(2)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
上准确录入志愿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毕后一定要及时提交,只有提
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
(4)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时间临
43
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高峰期上网填报,
防止在填报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填报志愿截
止时间一到,系统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上网填报。
(5)考生要及时查询本人的录取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
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要及时按规定的
时间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64.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答:从2014年起,考生不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网上填报志愿登录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
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
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
65.我省为何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答: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根据自己的志向,慎重选择学校
和专业的过程。我省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都是在考生已获
知自己的高考成绩和本人成绩所处位置的情况下进行的,与
一次性填报相比,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更加充裕,与考生本人的
实际情况结合得更加紧密,增强了选择学校、专业的针对性,
所填报的志愿更加客观、现实,能较大地提高考生志愿的有效
性,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
66.考生填报志愿必须参考哪些资料?
答:(1)认真阅读、领会本书的内容,关注《江苏招生考
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发布的有关高校招生的各类
信息,熟悉招生政策和规定。
(2)仔细阅读当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刊
登的院校招生计划(含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
求)、“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
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等,了解院校的办学性质、收
44
费标准、所属批次以及对考生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的要求,掌握填报志愿的其他要求等。
(3)通过有关院校的网站和宣传资料,了解高校的专业
设置、办学特色、培养方向等。
(4)仔细查阅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对进档考生的
排序办法、录取规则等。
(5)了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及院
校招生章程中,有关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要求,避免因身
体原因填报不当造成院校退档。
67.今年我省高考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
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提前录取批
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
所院校,文、理类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
D、E5所院校,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
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
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均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
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具体详见本书体育类招生
部分。
(3)艺术类:各批次根据专业考试的方式不同,分别实行
传统志愿设置(限于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和专业)和平
行志愿设置(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具体详见本书艺术类招生部分。
68.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有何不同?
答: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院校
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艺术类使用专
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平
45
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不同是:
(1)投档原则不同。传统志愿的投档原则是“按照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而平行志愿的投档基本原则是“按分排
序,遵循志愿”。
(2)志愿个数不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每批次只设置一
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
愿,下同)及院校服从志愿。传统志愿每批次设置第一至第
四志愿及服从志愿。
(3)填报时间不同。平行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工作开始前
预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是在每批次录取过程中、平行志
愿录取结束后,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传统
志愿是在录取前填报的,在录取过程中不再填报志愿。
(4)填报对象不同。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为符合本批次
填报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录取或不符合本批次填报
条件的考生不能填报。
相对于传统志愿形式,平行志愿的填报风险减少,考生录
取机会增加,高分落榜现象减少,高校断档现象减少,志愿匹
配性提高。
69.考生如何填报平行院校志愿?
答:(1)考生在填报高校志愿时,其学业水平测试(含选
测科目和必测科目,下同)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2)正确认识填报志愿的风险。虽然平行院校志愿降低
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风险依然是存在的,有些风险并非
平行志愿引起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需加以注意。
①定位不恰当有风险。如果考生所填报的3所或5所平
行院校志愿定位不准,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
不符合填报高校的要求或高考总分不达所填报高校的投档
线,则该考生存在无法被投档的风险;
46
②正确认识退档风险。现行的录取体制允许院校投档数
略大于高校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20%),由高校从中择优录
取考生,因此被投出的考生中将有部分考生面临被退档的风
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考生一旦被A志愿退档,将不再
补投到同一批次的B志愿或C志愿;
③院校志愿间无“梯度”有风险。考生所填报的3所或5
所平行院校志愿应保持适当的“梯度”,以本科院校为例,一
般来说,A院校志愿应高于B院校志愿,B院校志愿应高于C
院校志愿,从A到C呈下降的梯度,C院校为保底志愿。如
果考生A、B、C志愿间缺乏应有的梯度,则该生被投出的机率
将减小,假如A院校不能被投出,可能B、C都不能被投出;或
从A到C呈上升的态势,A填得过低,一投即中,就不能最大
限度地发挥平行志愿的优势,考生不能录取到最满意的院校。
70.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答: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
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
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或预录
取情况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
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
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
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仍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71.考生如何填报服从志愿?
答:服从志愿分为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两种。
(1)院校服从。在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征求平行志愿
表中,设置有“是否服从其他院校”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
从的10所院校代号;在体育类、艺术类征求(平行)志愿表中
47
设置有“是否服从其他院校”栏,考生可以填报愿意服从的6
所院校代号。其中艺术类“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仅适用
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
院校服从志愿的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
10所或6所院校及其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
将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
则进行投档。
(2)专业服从。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每
所院校志愿中,均设有1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在“是否服
从其他专业”志愿栏填报“服从”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
院校本批次本科类的所有专业。
72.考生如何填报提前批次院校志愿?
答:考生须根据今年高校招生计划中列出的提前录取批
次院校和专业来选填自己的提前批次志愿,提前录取本科院
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
第四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
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
市大学、免费师范本科计划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
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
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志愿时应注意:
(1)上述六类计划不得兼报。
48
(2)凡报考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必须经过招飞全面检
测、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并填写“空军飞行院校志愿”标记。
(3)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三类招生计
划考生可以兼报,且本科须填满此三类计划中的A至C三所
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所有志愿无效。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也必须遵循上述规则,但征
求(平行)志愿可以与平行志愿填报不同类别的院校。
73.填报志愿应处理好哪些关系?
答:(1)国家需要与个人志向的关系。各高校的招生计
划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反映了国家、社会
对人才的需求。志愿是考生志向和兴趣的反映。考生在填报
志愿时应在服从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自主地选择个人喜爱的
院校和专业。
(2)本地院校与外地院校的关系。本地院校离家近、招
生计划多,外地院校离家远、招生计划相对少些。考生在填报
志愿时,不要只关注本地院校,而应从各方面综合考虑,采取
内外兼顾的原则。
(3)招多与招少的关系。各高校招生人数多少与录取机
会大小有一定关系,关键在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因此,
应辩证对待、综合分析,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
(4)“热门”与“冷门”的关系。“热门”专业是目前紧俏、
供不应求的专业,报考人数多,竞争就会激烈。“冷门”专业
则反之。但“热门”与“冷门”专业是相对的,会随着社会的发
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填报志愿时应两者结合,
相互兼顾。
(5)分数与等级的关系。有的考生三门总分很高,但由
于自己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与院校要求不符,或与拟报考专
业要求的某门科目分数要求不符,往往不能录取。所以考生
49
在选报院校专业时,一要考虑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
求,二要考虑院校对相关科目的分数要求,三要考虑院校招生
章程中确定的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注意扬长避短。
(6)批次与批次之间的关系。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录
取的,前一批次的落榜不会影响后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录取到
哪个批次就依据哪个批次院校志愿,考生要正确理解。
(7)平行志愿中A至C或A至E的关系。由于我省平
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
愿”,因此考生应根据本人的高考总分来定位自己的志愿,并
应使A至C或A至E院校志愿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保持适当
的梯度,以提高投档命中率,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
六、录取
74.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普通高校网上录取
的流程是什么?
答: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是一种依托于计算机及远程
网络的无纸化录取方式。院校招生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远程
网络系统直接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按照择
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在投
放、接收、审阅考生档案以及录取新生等招生过程中,没有纸
质档案的流通,而是依托网络系统用信息流通代替物件流通。
实行网上录取后,招生录取全过程达到了无纸化,减轻了
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更
好地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实行网上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对计划的调整、考生档案
的流通、招生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录取审批等都可通过计算机
50
的命令来实现,各部门、岗位均由系统授权行使职能,省教育
考试院工作人员与院校招生工作人员所有的工作轨迹全部由
计算机予以记载。由于所有的考生档案都存在省教育考试院
的中心服务器内,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录取系统,
便可高效率地完成计划调整、档案投放、录取审核、新生录取
审批等任务,顺利完成录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流程的主要环节如下:
(1)准备。院校的有关设备须与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
的服务器连通。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了解江苏的招生政策和
规定、确定合理的调档比例等。
(2)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院校的调档比例,通过计
算机网络向院校投档。
(3)下载、阅档。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院校通过计算机
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的电子档案。
(4)退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江苏的招生政策和
规定,按招生计划、本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的
考生及其专业,同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拟退档的考生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录检联络员根据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对
学校提交的拟退档名单进行复核,对退档理由不成立或不充
分的考生名单退回院校,由高校重新审核。
(5)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录检联络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
院校招生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录取新生名单。审核组按政策
和招生计划等,核准新生录取名单。
(6)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
试院核准后,院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75.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和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
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新生录取必须坚持
51
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
择优的原则。
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
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三门统
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
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
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并根据其预先公布
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
后分数”、“等级级差法”等方法对进档考生排序,再依据高校
确定的专业安排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
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
生计划情况,防止、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76.今年我省高校录取分几个批次进行?
答:今年我省高校录取批次依次为:
(1)提前批次本科院校:含文理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
院校、航海院校、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专
业)、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文理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理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文理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
(7)文理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
其中,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
(专科)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不同,细分为若干批次分别进
行,具体详见本书艺术类招生部分;注册入学录取模式,具体
详见注册入学部分。
52
77.文理类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院校提
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对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必
测科目4C1合格)的考生,分文理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排
序,综合考虑并确定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
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78.考生如何正确理解“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由高校
自主确定”?
答:2014年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仍由高校自主确定,
并非取消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一方面,文理类考生必
修科目测试等级4C1合格的要求不变;另一方面,考生报考
高校时须达到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能参加
批量投档。各中学和考生仍然要重视学业水平测试,防止偏
科对考生录取造成不利影响和不良后果,确保学生全面健康
发展。
79.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什么?具体的投档过
程怎样?
答:文理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
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将
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总分排
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
志愿,分别根据院校文理类专业的应投档人数,依据院校学业
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只要被检索的三所或五所
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
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
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
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
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也就是说,未完成上一个高分考生
53
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投档过程,就不会对下
一个低分考生进行检索、投档;上一个高分考生的C或E院
校的投档将优先于下一个低分考生的A院校的投档。如果
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
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80.考生如何获知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征求平行志
愿如何投档?
答: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
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
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考生、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
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
服务。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时,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和办
法进行。
81.院校服从志愿如何投档?
答:在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后,如有部分院校仍
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填有服从院校志愿的
考生,按其填报的院校从左到右的顺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
则,对所填院校中计划尚有缺额的院校进行投档。
82.院校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对降分录取考生如
何投档?
答: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
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
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
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
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
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
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降分征求)的
54
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民办院校视生源情
况,可再适当降分)。
83.对总分相同的考生如何投档?
答: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各校提出的
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对本批次上线考生进行平行志愿
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
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
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84.对少数民族考生如何投档?
答: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对在平行志愿中A院校填报民
族院校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对其总分加10分,如该生加
10分后达到民族院校投档线则向民族院校投档。如检索到
的院校为非民族院校,则该生按其总分加3分的排序位置,参
加非民族院校的投档。对在平行志愿中填报有民族院校预科
班或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如本批次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可
适当降分投档。
85.对外语选考小语种考生如何投档?
答:对本科平行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填报外语小
语种专业的小语种考生,将对其总分加10分,如该生加10分
后达到A院校投档线,则向该院校投档。否则,该生仍按其
总分的排序位置,参加其他院校的投档。从2015年起,我省
将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86.对高水平运动员如何投档?
答: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档案先进行锁定,在平行志愿批量
投档后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
高校根据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招生高校测试
55
确定的等级投档。
87.对艺术特长生如何投档?
答:对艺术特长生的档案先进行锁定,在平行志愿批量投
档后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所报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
根据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文化
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艺术特长生,按照招生高校测试确定的
等级投档。
88.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办理纸质档案移交
手续?
答: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先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单位领
取经密封的本人纸质档案,到高校办理报到注册时,办理档案
移交手续。被录取的考生到院校报到后,院校须从本校录取
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后作为考生录取的原始档案(含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
愿表等),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七、注册入学
89.什么是注册入学?
答:与统一招生录取相比,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
生的一种新的录取模式。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
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若干所试点院校提交
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
素质评价结果(职业中学学生为对口单招成绩、专业技能水
平等),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
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考生;考生在
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1所就读学校的录取
56
模式。
90.我省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
答: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积极探
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
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
的多元录取机制,正确引导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加快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高级中等教育学
校评价体系。结合我省中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2014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力争通过几
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学生以中等教育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测试
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
模式。
91.哪些院校和专业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答: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
的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公办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均可参
与注册入学试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试点范围将
会逐步扩大。
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
业中进行试点;同时,试点院校中部分与中职可衔接的专业,
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面向中职学生进行注册入学的试点。
92.哪些对象可以通过注册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答: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且
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
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
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取得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
57
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也可以申请注册入学。院
校可在此基础上,对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相关考试成绩等提出
要求。
93.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答: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
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
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
提出要求。其中,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
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院校应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
测试等级的要求;对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学生,院校
可对其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技能水平等提出要求,达到院
校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不等于不
要入学门槛,不等于降低生源质量,这项改革是进一步扩大高
校招生自主权的积极尝试。
94.注册入学院校招生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答: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由院校根据国家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
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
规模,并经省教育厅核定后,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汇总分专业
招生计划后统一对社会公布。院校只能在核准公布的计划范
围内招生。其中,面向中职生的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
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
95.试点注册入学的院校制定招生章程的依据是什么?
答:注册入学试点院校要依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
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
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的主要形式。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96.注册入学有哪些流程?
58
答: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以下三个过程:
一是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
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可同时向若干所院校提
出注册申请。
二是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
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
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三是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
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
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
97.注册入学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
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工
作,在高职(专科)院校对口单独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进行。
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98.被注册录取的考生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院校到省教育
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注册
录取的考生与统一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手续相同,除须持院
校寄送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党团等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高级
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到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99.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
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
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
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若
干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
的若干所院校,若干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考生录取
59
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两所以上院校(含两
所)预录取,则由考生从中选择一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
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100.考生参加注册入学录取后是否可以转入非注册入
学专业学习?
答: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
招)专业学习,只能在注册入学试点的专业范围内互相调剂。
101.院校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颁发的毕业文凭是否有
区别?
答: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
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
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02.如何加强对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管理?
答: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
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对注册入学招生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院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的审核,确保院校依法实
施招生行为;二是加强对试点全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
三是加强操作层面的管理,确保注册工作有序进行。注册入
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
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
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本校预录考生;预
录考生通过管理平台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录取备案手续;四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研究,省教育厅、省教
育考试院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和完善注册入学
时间、试点院校范围等,确保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改革
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
60
八、特殊类型招生
103.哪些考生可报考艺术特长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
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如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
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
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
作品展览。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
104.我省今年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与往年相同,艺术特
长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与测试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负责。符合
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拟报考高校
参加艺术特长生的报名与专业测试。
105.报考艺术特长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艺术特长生
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考生于2013年11月1-4日参加高考
报名。
②了解专业测试信息:所有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需到
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
体办法。
③报名: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等要求,自行向拟
61
报考高校报名。
④测试名单公示:测试开始前,各招生高校对准予参加测
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⑤参加测试: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关高校规
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⑥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4年3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
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
公示。
⑦考生参加高考,并填报拟报考高校的志愿。
(2)2014年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须达到4C1
合格,选修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
中规定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艺
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该校文科类或理科类一般考
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②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所报考科类同
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
(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
考试院根据其所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
校决定是否录取。
③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
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
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所报考科类、高考志愿及招生
高校的书面申请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④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
院不予投档,高校也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106.哪些考生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具
62
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2年1月1
日以后出生)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
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
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
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
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
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
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
求,考生还须符合本人拟报考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参
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
不予认可。
107.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
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
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
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
目考生,由全省招生高校联合测试,其他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
或联合测试。
10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
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2013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
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
省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63
②资格审核:2013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
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
2013年12月31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4年2月2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对
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
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
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
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
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
测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13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4年4月20日前,有关高校将
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
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
有关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测试结论为优秀等
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
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拟报考高校
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如其不作为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报
考普通高校,还须参加普通高考和七门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
科目的测试。
(2)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高水平运动员为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须按文科类或
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
测试,其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
64
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级)。
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
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
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
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
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
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
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
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③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
上等级)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由招生高
校在4月20日前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
部学生司审核、公示,并于4月30日前办理公示无异议考生
的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
该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
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
提高。
④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
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
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
109.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
些要求及步骤?
答: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
送生。
6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
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达
到4C1合格)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
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
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
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
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
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得
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国
语言文学类专业,该类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
(3)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
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
"2002#41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
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3#134号)文
件规定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
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
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
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
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
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 2000# 138号)有关条款
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3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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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14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
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
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2014年4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
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6)2014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
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110.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
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探索高职院
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今年
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单独报名、单独组织考试、
单独录取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简称“高职单招”。根据省教
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试点院校的招生对象
全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
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如下:
(1)高考报名。2013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
报名。
(2)章程制定。2014年1月10日前,试点院校制定招生
章程,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网上报考。2014年1月15-20日,凡已参加2014
年普通高校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院校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
考生,均可登录拟报考院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语文、
67
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
支付考试费用。
(4)院校审核。2014年2月5日前,试点院校完成对报
考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
(5)打印准考证。2014年3月5日以后,通过审核的考
生须自行上网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
(6)参加测试。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
加测试。
(7)成绩发布。2014年4月10日前,院校发布报考本校
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
(8)技能考核或面试。院校自主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各试点院校招生简章。
(9)录取备案。2014年4月25日前,院校将拟录取的考
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111.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
步骤?
答: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
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
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
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体育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3年11月1-4日,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
(2)考生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院校报名,其中冬
季项目考生报名工作应当于1月31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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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育单招的文化考试定于2014年5月10日、11日
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原则上于文化考试前一周内进行(冬季
项目的体育专项测试应当在1至3月间进行,考试时间需提
前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4)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
录取手续。
(5)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将录取新生
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
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加高校招生统招各批次的录取。
112.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
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
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
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南京中医药大学、长春大学、中州
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滨州医学
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
拿职业学院、贵州盛华职业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
的考生,首先须参加高考报名,然后再参加院校组织的报名、
考试。
113.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
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
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
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有高中文化程
度,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优秀高二(含)以下学生;
69
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
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强
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5周岁
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学生。考生
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
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在校初中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
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组织的单独
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
高考报名。
114.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
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
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
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考生参加2013年11月1-4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
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
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等
级须达到4C1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他有关信息,
70
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
办公室咨询。
115.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开展自主
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质的人才,推进
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7所高校
(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
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
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
另外,根据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南京
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
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
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11所省属高校在江苏省
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将在统一高考的基
础上,着力完善高校自身的综合评价体系,在特殊人才选拔机
制上有所创新,在推荐录取和破格录取上有所突破。
116.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
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14年春节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
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2014年4月30日前,试点高校须将所有入选考生名
71
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通过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
台”(http://tszs.jseea.cn)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通知考生
所在中学。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
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5)试点高校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经公示的入选
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
chsi.cn)。
(6)5月5日至10日,考生登录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网
(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
确认,打印《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将
志愿表报所在中学。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确认自主选
拔录取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试点高校志愿,即
视为放弃该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7)5月15日前,考生所在中学在高考志愿填报网上完
成确认审核手续。同时,各有关中学须于5月20日前通过各
地招办将志愿表逐级汇总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8)5月2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考生所确认的自
主选拔录取志愿,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并公布确定
名单。
(9)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
低控制分数线(报考省内11所试点院校的部分考生可放宽
至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
科目等级须达到4C1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
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的考生,省
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在《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
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的高校志愿,在本科第
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
72
要求,择优录取。对不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
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
的检索。
117.报考军事院校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1)考生报考军事院校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高考当年8月31
日),未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
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政治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
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
③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
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
发"2006#6号)的要求。该文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
户网上查询。
(2)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步骤如下:
①考生报考军事院校必须符合军事院校报考条件,办理
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在填报高考志愿时,
有志报考军事院校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军事院校志
愿,并认真如实地填写《江苏省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表》有
关内容,并将表交所在中学,由所在中学和当地人武部进行政
治考核。
②凡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
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
的政审并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
检、面试。
③凡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军
检、面试、政审合格,并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的考生,录取时由
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按规定比例向院校
73
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118.什么是“国防生”?考生如何报考?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
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高考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
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
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规定学业,参加统一
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
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考生报考“国防生”的条件和程序与报考军事院校一样,
须参加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和面试。在
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填报“国防生”志愿。考生在录取
为“国防生”后,录取高校、考生本人和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
训办公室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
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
119.什么是“预备军官学员”?考生如何报考?
答: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近年来,解放军
第二、三、四军医大学、解放军艺术学院在我省招收培养《全
军军官院校训练任务规划》确定的预备军官学员。学员从参
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考
生经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及面试合格,
在提前批次录取。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参照部队院校
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统一着装,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
汰,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院校按标准逐月发放学生本人生活
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其他费用自理。毕业当年办
理入伍提干手续,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参照军队院校同培训层
次、同学制学员的规定执行。分配纳入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分
配计划。
74
考生报考“预备军官学员”的条件和程序与报考军事院
校一样。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填报“预备军官学员”
志愿。
120.考生如何参加军事院校、“国防生”、“预备军官学
员”的军检和面试?考生如何填报相关志愿?
答:报考军事院校、“国防生”和“预备军官学员”的考生
须在录取前进行军检、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高考成
绩通知单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政审,并参加由
省军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军检、面试。军检按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
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2006# 6号)的要求执行。
面试主要由招生工作人员通过目测和交谈,考察了解考生的
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军检、面试的总结论分为潜艇专业合格、指挥专业合格、非指
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填报军事院校、“国防生”、“预备
军官学员”志愿,须填满3所院校志愿,并不得再兼报提前录
取批次同学历层次的公安、航海、其他类院校和体育、艺术类
院校。
121.军事指挥类专业和非军事指挥类专业有何不同?
答:(1)培养方向不同。指挥类专业是为部队培养基层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和从事机关工作的各类干部。非指挥类
专业是为部队、军队科研单位、军队院校培养各类专业技术
人才。
(2)身体要求不同。指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的要求更为
严格,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兼报非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
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兼报指挥类专业。
122.军事院校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75
答:军事院校(含国防生、预备军官学员)录取安排在提
前录取批次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对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
性心理检测、军检和面试合格,文化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线、学
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根据院校男、女生和指挥
类、非指挥类及文科类或理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按平行院校志
愿投档规则和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供院校选录。根据解放
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校本科录取分别执行相应科类第
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省教育
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军校招生计划)。
123.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有哪些要求及步骤?如何
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
答:(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规
定,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条件:①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
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②高中毕业;③身体健
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④未婚,年龄不超
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招生条件:①政治条件。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外,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要
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
律性和法制观念。②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身体健康标准外,还应符合公安院校对考生的其他身体要
求(详见本书体检部分),且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的步骤如下:
考生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必须符合报考条件,办理高
考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高考结束后,考生在省公安厅和相
关院校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面
76
试;在此期间,省公安厅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对相关考生进行政
审。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志报考公安类院校(专业)且符合
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凡文化总
分达到规定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符合相关要求且体能测试、
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平行志愿投档原
则和规定比例向院校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公安部所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
安海警学院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的工作,按照中国人民解放
军总政治部关于军事院校招收地方学生的办法招生。各公安
院校对考生报考还有具体要求,请考生注意查阅招生院校的
招生章程。
(3)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愿要求如下:
公安类院校(专业)实行提前录取,凡符合报考公安类院
校(专业)条件、立志从事公安工作,且文化总分、学业水平测
试等级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公安类院校(专业)志
愿,其本、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和“高职
(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报考公安类
院校(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军事、航海、其他类院校和体育、
艺术类院校。
124.公安类院校(专业)如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答:公安类院校(专业)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在高考结束
后,由省公安厅、招生院校组织进行。凡有志报考公安类院校
(专业),且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
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子为1000
米和立定跳远,女子为800米和立定跳远。
各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标准和办法通过其招生章
程或在面试点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125.公安类院校(专业)是如何进行录取的?
77
答:公安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公安类专
科专业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本科录取分别执行相
应科类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
科录取执行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
时,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公安类院校志愿,文化总分、学业水
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且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
生,分别按男女生招生计划数及所报考科类,在规定的调档比
例内进行投档,由院校按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
录取。
126.政法类院校与公安类院校招收的公安专业有何
不同?
答:政法类院校的公安专业是指:(1)中国政法大学、西
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
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等专业;(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
政法类院校的公安专业,虽然和公安类院校在提前录取
批次同时进行录取,但在视力等方面的要求与公安类院校有
所不同(政法类院校要求裸眼视力在4.7以上),具体请参见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
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
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
知》(教学司"2003#16号)和各院校招生章程。
127.考生如何报考航海类专业?
答:航海类专业是指从事海上或水上作业技术的专业,如
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航海类本科专
业实行提前录取,航海类专科专业纳入高职(专科)统招批
次,录取志愿分别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
次相应栏内。航海类专业对考生的视力、身高、肝功能等身体
78
状况均有要求(如航海技术与海洋船舶驾驶专业一般要求考
生的裸眼视力在5.0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一般要求裸眼视力
在4.8以上,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男1.65米、女1.55米以
上)。航海类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院
校招生章程。
128.考生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
暂行规定》("1990#政联字第3号),报考空军飞行学员须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然条件:年龄16-20岁。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
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考生户口必须是招飞地区的正
式户口。
(2)身体条件:男性考生身高160-185厘米,体重52公
斤以上(未满18周岁50公斤以上),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
汞柱,双眼裸眼视力按空军环型视力表测量在1.0以上,无色
盲、色弱,无文身、刺字。
(3)心理品质条件:要求考生必须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
良好的知觉能力、记忆能力、空间定向能力、集中注意能力、手
足灵活协调的运动能力、情绪控制能力、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敏
捷的思维决断能力。
此外还要求考生的政治条件和文化基础符合相关要求。
129.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一般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
由市、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进行宣传发动,考生可对照
“招飞”基本条件,自愿报名。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年度招生工
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面试和初选阶段。在上一年的9
-12月份进行。
79
第二阶段:初检阶段,进行身体条件等方面的初步检查及
文化筛选考试。
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测和录取阶段。从当年的3月份开
始至7月份结束。
主要有以下几个工作环节:①当年2月底开始进行招飞
全面检测,包括身体条件、心理品质和政治条件审查。②6月
份参加全国文化统考。③6月中下旬,身体状况复检,填报高
考志愿。④7月上中旬,对考生进行复查验收、录取。
130.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往年在我省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主要有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广汉)等。报考民航
飞行学员的基本条件是:
(1)身体健康,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自荐
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外语语种一般要求为英语;
(3)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政审要求。
131.报考民航飞行学员何时报名?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民航飞行学员报名时间一般从上一年度年底开始。
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院校的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高考并填报有关院校志愿。体
检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执行,政审
按民航总局、国家教育部、公安部颁发的《民用航空招收空勤
学生、乘务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根据有关规定,招飞生
源应优先满足军队需要,已报考空军飞行学员且经南京军区
招飞中心身体复检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民航飞行学员。
关于报考民航飞行学员的具体要求,请咨询有关院校或
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25-84892899,ht
tp://zs.nuaa.edu.cn/;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0838-
80
5182181、5182087,http://zsc.cafuc.edu.cn)。
132.少数民族院校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如何录取?
答: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文件规定,院校少数民族
预科班只招收当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
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预科班新生录取后先在预科学习一
年,预科学习期满,经考核,具备进入大学本科(专科)学习条
件的,即可入有关本科(专科)专业学习。
华侨大学预科班在我省招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政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可在华
侨大学投档线下适当降分录取,确属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省
控线下适当降分录取。
133.往年港澳地区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
报考?
答: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
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
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珠海学院等高
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
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
统一招生,考生可在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填报其志愿。
其余香港高校的报名,考生直接在相关院校的网站上报名,截
止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
25日向有关高校提供报考考生成绩,高校7月7日前录取完
毕。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
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
门镜湖护理学院等高校。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
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具体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为准)。
81
7月4日前,澳门地区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名
单。澳门地区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报考澳门地区高
校不影响其参加我省统一招生各批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如
考生同时收到澳门地区有关高校和内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
则由考生自己决定就读何所院校,并将放弃的院校录取通知
书退回有关高校。
香港、澳门地区部分高校于2014年3月22日在江苏第
二师范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体育馆举办咨询会,在
咨询会上部分高校可接受考生报名。
报考上述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的内地考生学业期满,获得
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九、艺术类招生
134.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
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
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
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
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
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
艺术;
82
(6)特设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
科技。
135.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
如下:
序号时  间步  骤
1 2013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
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3年11月17-
20日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
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 2013年11月30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
6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
考考点报到。
4 2013年12月1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
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5 2013年12月6-7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
范大学报到。
6 2013年12月8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
范大学参加笔试。
7 2013年12月9日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
范大学参加面试。
8 2014年1月20日前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
定专业合格线。
9 2014年3月20日前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
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
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
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10 2014年3月15-16日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83
序号时  间步  骤
11 2014年6月7-9日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
目考试)
12 2014年6月27日-7
月2日
考生网上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含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本(专)科院校;体
育、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
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
批本科院校#。其中,提前录取批次艺
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
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13 2014年7月8-15日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开始录取
14 2014年7月16-21日
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录取
15 2014年7月26-30日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16 2014年8月6-10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136.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
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137.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
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138.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
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
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
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类、音乐类、艺术学理论类、
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其他专业类
84
别等,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
前的“□”内。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
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
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139.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
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
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
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140.2014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
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和美术类,普通高
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
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
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
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
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
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
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
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
试。所有在江苏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都须报江苏省教
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
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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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
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
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
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
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
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
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
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
(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
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
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
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
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141.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
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答: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
校的各类专业可不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
生还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
的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
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 2012# 9
号)精神,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
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
(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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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
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
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
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
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
要求执行。
142.2014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考点有
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设六个考点,分别承办有关市考生
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组织工作。具体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
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并在规定
时间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143.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原则、考试科目、内容
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题原则:以《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
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以及中学的音乐或美术课程教学大纲
和教材为依据,结合高等院校艺术专业的招生、教学需要,注
重考查考生在艺术学习方面所具有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
87
综合运用能力。
(2)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
(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
作为主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
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一首作为考
试曲目。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乐曲演奏时间总
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
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
试,其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
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作参考。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
为300分。
144.考生参加专业省统考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统考专业类型规定的时间准时到统
考考点报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
88
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工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
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统考考点的
有关规定,按时赴考。
145.省内外院校专业校考是如何进行的?考生如何获
知相关考试信息?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招生院校,可对我省艺
术类考生进行专业校考。院校校考的考点一般有本校考点、
江苏考点和其他省外考点,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
户网(http://www.jseea.cn)或有关招生院校网站查阅相关信
息,并按照我省规定和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
考试。
146.考生参加省内院校专业校考如何报名?应注意哪
些事项?
答: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
考。考生可向有关院校查询有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
的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本科院校校考
专业可在本校设点考试,也可申请在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
业校考考点设点考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
校考专业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点考试。
147.我省设立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有哪些?
答:2014年我省共设6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
别为:
南京师范大学(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南京晓庄学院(地址:南京市北圩路41号)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
号)
89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地址:徐州市铜山新
区上海路101号)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148.考生参加省外院校专业校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招生院校必须在
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中选择。考生只能在我省
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
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省外院校
在我省设点考试情况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
tp://www.jseea.cn)查阅。
(2)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通
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向社会公
布在我省备案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及
时上网查阅,并按照相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参加专业
考试。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
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
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处理。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所有省外院校的校考专业,必须
先经我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其在
江苏招生方可组织校考。考生务必要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阅有关院校是否通过审核,
若我省同意院校在江苏招生,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院校组
织的专业校考,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49.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省统考考试成绩?
答:2014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
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90
上查询。
150.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院校专业校考考试成绩?
答: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2014年4月上旬,专业校考的
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
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
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日后,我院不再接
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151.对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
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
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
测试,其中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
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
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
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
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
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
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
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
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52.对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
试有哪些要求?如何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
答: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
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
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
91
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
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
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
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
科类或理科类统招批次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
须符合院校要求。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除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外,还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具体参考本书“填报志
愿”部分相关内容)。
153.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何时公布?
答: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
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
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
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
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省录取最低
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
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
第二阶段考生志愿填报后向社会公布。
154.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是
什么?
92
答: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
(1)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
民素养”必须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的测试,
且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
D级)。
(3)取得拟报考专业所必需的文化统考和相应专业考试
的合格成绩。
(4)符合拟报考院校提出的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的等级要求。
155.艺术类志愿如何设置?录取批次如何划分?
答: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
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三种。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
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7小批。具体为:
(1)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
所院校和“211工程”院校校考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
美术类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
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
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两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
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2小批。
93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艺术类专
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
(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
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
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3所
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
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
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
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156.考生如何填报艺术类志愿?
答: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方式(省
统考或校考)及专业成绩、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
校对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
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合理填报艺术类志愿。
填报艺术类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文科类、理科
类及体育类提前批次志愿;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的考生,不能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兼报文科类或理
科类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除提前批次以外的其他各
批次志愿。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根据自己高考文化成
绩也可不填报艺术类志愿,直接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各批次
院校。
157.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为何仍实行传统院校志愿方
式?考生如何填报?
答:由于院校间校考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评分标
94
准不同,因此,其校考成绩不能相互通用。此外每一个院校可
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各专业考试科目也不尽相同,所以不可能
按照平行院校志愿方式设立志愿、投档和录取,只能实行传统
志愿方式。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文化成绩、院校校考专业成绩、各
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对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
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院校录取规则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
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合理填报传统院校志愿。
158.考生如何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
答:在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
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
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
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
征求院校志愿。
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使用院校校考成
绩录取的院校(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
校(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填报“服从其他院校”志
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且成绩合格。
159.考生填报艺术类志愿必须了解哪些信息?还须参
考哪些资料?
答:考生应了解的信息和必须参考的资料有:我省当年的
艺术类招生规定、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招生计
划、院校招生章程、院校录取规则和要求、院校对考生的七门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自己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
考试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及专业成绩、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
等情况。
160.艺术类专业是如何录取的?
答: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领导下,
95
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
体制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时,
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相
关规定,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
招生院校对进档的考生,按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
和标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因各校未按招生章程和有关录取规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而产
生的各类遗留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招生院校负责
处理。
161.我省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办法主要有哪几种?
答:(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
“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
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
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
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高校对进档考生
进行择优录取。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
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
生所填报的A、B、C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三所院校中一经
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
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
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
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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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
再被补投到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的同分考生投档顺序:在投档过程中,如投
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
志愿全部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
高校,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
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
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
生进行择优录取。
对报考其他校考高校(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
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文化分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
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
投档,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
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
有以下几种: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或按专业
分录取,或按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后录取,
具体情况见各校的招生章程。
162.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如何投档?
答:依据考生填报的征求院校志愿是传统院校志愿,还是
平行院校志愿,分别按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
规则投档。
“服从其他院校”志愿的投档只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
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可填报6所院校。
16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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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
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
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
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十、体育类招生
164.体育类专业主要有哪些?
答:体育类专业主要有以下几种:体育教育,警察体育,运
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
康复、运动生理生化、运动解剖与生物力学方向),新闻学(体
育新闻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
(运动心理方向),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方向)等。具体招生
专业以高校实际公布的为准。
165.体育类专业招生与体育单招有何区别?
答: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
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和全国文化统考。
体育单招:经教育部批准,有关院校的运动训练和民族传
统体育专业可以实行提前单独招生。考生符合规定的报考条
件,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向有关高校报名,参加招生高校单独组
织的专业考试和国家体育总局命题的文化统考。专业考试合
格、文化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
录取资格。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招录取
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
166.需要参加省体育类专业统考的体育类专业有哪些?
答: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体育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
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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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统考及学业水平测试,并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
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文化
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体育类省录取最低
控制分数线方具备录取资格。
此外,凡报考招生计划公布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计划中的
院校和专业,考生不需要参加体育专业统考,只须参加当年的
全国文化统考,但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根据
往年全国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这些专业主要有运动人体
科学、体育新闻、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中医骨
伤科学等。
167.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4年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
如下:
序号时  间步  骤
1 2013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体育
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4年3月21日前
公布专项考试内容和各考点承担的考
试专项
3 2014年3月30日-4月2日
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
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4 2014年4月20日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
面试。
5 2014 年4 月21 日
开始
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
统考。
6 2014年5月15日前通知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
7 2014年6月7-9日
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
试)
99
序号时  间步  骤
8 2014年6月27日-7月2日
考生填报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
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志愿
9 2014年7月8-15日体育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
10 2014年7月16-21日
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录取
11 2014年7月26-30日
考生网上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志愿
12 2014年8月6-10日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
  168.体育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
均可报考体育类专业。
169.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体育类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
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预先选择报考科类,同
时须选择体育专业统考的专项:“体育专业全省统考”一栏中
有21个专项选项,考生只需在要报考的专项前的“□”内打
一个“√”就行,只能单选,不可多选。
只参加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要在“体育专业全省统
考”一栏中的专项前的“□”内打“√”。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
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通
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
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考生凭专业考试
通知书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测试专项确定的考点参加专业
考试。
100
170.2014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
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答:今年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设五个考点,即:南京体育
学院、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
徐州师范大学)。2014年我省体育专业统考继续按测试专项
设置考点。各考点具体承担的测试专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
试院在门户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统一向社会公布。
171.体育专业统考的考试内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根据高校体育专业教学、培养需要,体育专业考试设
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
(1)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
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2)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
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
25分。
(3)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
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
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
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
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
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
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
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172.考生参加专业统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
101
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并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考生须按照有关专业统考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点报
到、考试。
(3)在考试前,考生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如安排住宿、
交通,准备考试相关材料和考试用具)。
(4)考生在相应的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后,应仔细阅读《考
生考试指南》和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按我省和考点的有关
规定准时赴考。
173.考生通过何种途径可获知专业统考成绩?
答: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5月15日
前统一下发至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市、县(市、
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体育专业统考考生成绩
单》,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
jseea.cn)查询。
174.对体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和成绩有何要求?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含政治、历史、地理、物
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
测试,其中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
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
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
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只选取七
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
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参加体育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
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志愿
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
(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
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102
175.对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
试有哪些要求?
答: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
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进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和考试。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
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须选择历史科目外,在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
测试科目除须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
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
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
科类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方可填报文
科类或理科类相关高校志愿。
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
须符合院校要求。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除可填报体育类志愿
外,还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具体参考本书“填报志
愿”部分相关内容)。
176.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何时公布?
答: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对七门学
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符合省规定的填报志愿最低要求的
考生,按其文化分总分,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
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
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
103
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后划定并公布。
177.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是
什么?
答:考生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的必要条件:
(1)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
民素养”必须合格。
(2)考生必须参加全部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且
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级)。
(3)取得拟报考院校(专业)所必需的文化统考和专业统
考的合格成绩。
(4)符合拟报考高校提出的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的等级要求。
178.体育类高考志愿如何设置?录取批次如何划分?
答:今年我省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
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共分三个批次录取:体育
类提前公办本科、体育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体育类高
职(专科)。
179.考生如何填报体育类志愿?
答: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各批次
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专业)提出的学业水平测试必
修科目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
准确、合理填报体育类志愿。
填报体育类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文科类或理
科类及艺术类提前批次志愿;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
愿的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兼报文科类或
理科类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除提前录取批次以外
104
的其他各批次志愿。
体育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根据自己高考文化成
绩也可不填报体育类志愿,直接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各批次
院校。
180.体育类专业的院校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今年我省在体育类专业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
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6所院校)。每
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
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181.考生填报体育类志愿必须了解哪些信息?还须参
考哪些资料?
答:考生应了解的信息和必要参考的资料有:各批次省录
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院校招生计划、院校招生章程、院校录取
规则、院校对考生的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自
己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
182.体育类专业是如何录取的?
答: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领导下,
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
体制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
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有关政策
规定和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大于招生计划数
的120%),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进行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
105
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
生所填报的A、B、C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三所院校中一经
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
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
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
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
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档案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
也不再被补投到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分
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
投档。
录取办法:招生高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
定的录取原则和办法,以及考生文化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思
想政治品德状况、体检结论等,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如招生高校不按本校招生章程和有关录取规则录取新生,由
此而产生的各类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
183.考生如何查阅和了解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
信息?
答: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
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相关招生院校的网站查阅和了
解教育部、江苏省和有关招生高校的招生政策、规定、专业报
名和考试等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
184.什么是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106
答: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是教育部进一步规范招生管
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确保公平公正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行
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招
生管理体系、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体系、严明有力的监督保障
体系和方便快捷的考生服务体系。
“阳光工程”主要有五点要求:一要依法管理,从严治招,
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诚信承诺、
审核公示、档案管理、违规惩处等四项工作机制。二要明确内
容,严格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即招生政
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
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
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
结果公开。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四要加强招生宣传,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
和网络等渠道,以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五要明确责
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阳光工程目标的实现。要严格
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
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
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
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
何费用。
185.我省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答: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高校招生录
取工作为社会所关注,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公平公
107
正原则始终贯穿于高校招生录取全过程,我省主要采取以下
措施: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
我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由省
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按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省教育
考试院加强对院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高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省纪委和
省监察厅派出人员参与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各高校的纪
检监察部门也参与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
部门和院校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
监督。
(4)录取信息公开透明。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
息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及时发布录取信
息,开通多种查询渠道,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
会的广泛监督。
(5)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专门设立接待处,接待考
生及家长来信、来访、查询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186.为什么要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答:(1)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是建立诚信社会
氛围的迫切需要。考试招生环境的好坏,关系到一代青年的
健康成长,关系到选拔优秀合格的专门人才,关系到科教兴国
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因此,加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考
试招生环境,对建立诚信社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重大
意义。
(2)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根
本利益的重要体现。考试招生工作关系到各类人才的选拔,
108
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
事,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
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招生环境,消除考试招生中一切
损害公平竞争和社会公正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
的切身利益。
(3)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是促进教育事业健
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考试招生环境的综合整治是从严治
教,严格管理,严把教育质量关,促进教育健康、快速、可持续
发展的保证,也是实施素质教育、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
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
187.考生如何防范社会上的招生欺诈行为?
答: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少数不属于高考统一
招生范围的学校,以及一些非法招生中介利用部分考生求学
心切的心理,进行不规范的招生宣传来欺骗考生,使考生难以
区别招生学校的性质、文凭等等。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加以
辨别: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高校,其招生计划
均在《江苏招生考试》上统一刊登,部分院校的计划调整以及
各录取批次征求平行志愿计划,也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和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进行公布。凡符合江苏的招生录取
政策,被普通高校各批次录取的考生,其录取工作均由省教育
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188.考生报考普通高校获知相关信息的渠道有哪些?
有哪些参考资料?
答: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江苏招生考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seea.cn)、江苏省教育考试
院门户网站手机版(m.jseea.cn)、《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平台
(微信号:jszsksb)、招生考试资料以及有关新闻媒体了解招生
109
政策和信息。考生还可以登录有关高校网站,查阅高校的办
学情况和招生章程等信息。
189.《江苏招生考试》主要有哪些内容?是如何出版发
行的?
答:《江苏招生考试》是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全省
招生系统宣传招生考试工作的专业性报刊。主要内容是宣传
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报道
招生考试最新动态,提供招生考试信息,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
划以及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的相关规定与办法,
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解答读者疑问,是考生和家长了解我
省招生考试政策及办法的重要窗口。考生可直接在所在中学
订阅《江苏招生考试》(征订工作一般在每年的9月份进行,
按学年度征订)。
190.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主办。
网站以“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宗旨,及时
公布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社会证书考试等各类教育考试政
策规定,发布各类教育考试招考信息,提供部分招生考试的成
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以及有关表格数
据的下载、在线咨询等全方位的招考信息服务。
191.考生在招生考试方面有疑问时,可通过哪些渠道
咨询?
答:考生在招生考试方面有疑问时,可向有关高校或省、
市、县(市、区)招生部门咨询。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接待中心
电话:025-83235998、83235898。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南京市
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
110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为考生和社会提供更为便利的
信息获取方式,今年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举办网上咨询会。
在填报高考志愿前,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江苏省教
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参加网上咨询会,与
在我省招生的部分高校进行在线咨询和交流。具体时间和操
作办法另行通知。
192.考生通过何种途径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
答: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向考生及时
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有关招生院校将在录取结束后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此外,为向考生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查询
服务,省教育考试院还开通了网上(http://www.jseea.cn或
http://gkcx.jseea.cn)免费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服务,同时各
市、县(市、区)招办也向考生提供录取状态查询等信息的查
询服务。
193.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和
办法?
答: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
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外入学等
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
我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中下旬至9月
初,报名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南京市由成人招生办公室)
负责,考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
jseea.cn)了解有关情况。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目前共开考了文、理、工、农、医、
法、经济、管理等类260个专、本科专业。其中,面向社会开考
专业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在前一年的12月初,下
半年考试报名时间在当年的5月下旬。网上报名网址为ht
111
tp://zxks.jseea.cn。考试时间:上半年1月、4月,下半年7
月、10月。另外,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的报名时间为每年7
月至9月中旬。报名地点为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有关自学
考试详情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
jseea.cn)查阅。
我省考生除了可以选择国内大学学习外,还可以选择升
入国外大学学习。如考生有意愿就读国外大学可直接与省教
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简称“苏
教国际”)联系,该中心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专门从
事学生海外升学方案设计。考生可登录苏教国际网站(www.
jesie.org)或电话(025-83335996、83335997、83335998、
83335599)了解详情。
194.考生就读国外大学有哪些优势?
答:全球化时代高等教育逐步融入世界体系,高中生海外
升学进入大众化、多样化和国际化阶段。通过海外升学考生
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选择更具办学特色和更高层次的优质国
际高等教育。考生海外升学有助于实现国际化专业发展,培
养创新能力,开拓国际视野,增强就业竞争力。
195.考生就读国外大学有哪些途径和选择?
答:考生可直接向海外大学申请就读,但从时间角度考
虑,建议就读国内正规预科课程,修完预科课程成绩合格升入
海外大学。选择通过就读国内预科后升入国外大学有以下
优势:
(1)夯实语言基础,积累专业课程基础知识。
(2)了解国外人文风情、生活习俗等,进行海外升学前的
心理调试,缩短就读国外大学适应期。
(3)节省经济开支。直接申请就读国外大学一般要在国
112
外先就读一年左右的预科课程,学费、语言学习费和生活费用
需要预计15-25万元,而读国内预科则只需4-7万元。
江苏国际预科学院是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非学历教育
机构,对接欧洲、美洲、大洋洲、亚洲等地区的国家近百所知名
大学,为学生提供较广的学校选择。该学院引进国际预科课
程,采用全外籍教师小班化授课,教学质量有保障。学生在该
院就读预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国外大学,提升海外升学的
层次,并可申请国外大学奖学金。(咨询电话:4000257199)。
113
  问答涉及网站地址如下: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
高考报名网(http://gkbm.jseea.cn)
高考志愿填报网(http://gkzy.jseea.cn)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翻印)
114

关键词:考试电子档案,考试编号,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特长生与艺术类考生的区别,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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