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概况
中国烟草概况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1981年5月,国务院决定对烟草实行国家专营;1982年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1983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1984年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1年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2005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5〕57号),明确烟草行业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中国烟草总公司依法对所属工商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2008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三定”方案,对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通过上述几个阶段,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核心的烟草专卖制度和管理体制。其中专卖专营又包括三大法定许可制度,即:烟草专卖品生产和进出口的法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烟草专卖品销售和经营主体的法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运输的法定准运证制度。中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体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科技进步,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和控烟履约工作都极为重视,稳定了体制、稳定了机构、稳定了政策,为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履行烟草控制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国烟草行业职工总数55万人;设有直属机构58个;地市级局(公司)446个,县级局(营销部)2283个;卷烟工业企业和烟机制造企业105个烟叶复烤企业56个,其他单位和企业140个。2015年末行业资产总额17111.3亿元,所有者权益14651.4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国烟草行业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紧扣实践改革的红利在哪里、发展的潜力在哪里、追赶的目标在哪里等"三大课题”和提升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控烟履约、规范管理、队伍建设等“五个形象”,全面抓好各项工作,“卷烟上水平”主要目标顺利实现。五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47680亿元,年均增加1078.4亿元,年均增长13.6%;累计上缴国家财政41323亿元,年均增加1212.2亿元,年均增长17.5%。中式卷烟知名品牌稳健成长,全国卷烟品牌由133个减少到89个,商业销售额超过400亿元的品牌由6个增加
到13个,“461”品牌发展目标全面超额完成,“532”品牌培育取得重大进展。烟叶生产规模调控得力,由2012年5488万担调减到2015年4400万担。同时,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创新型烟草行业建设、现代卷烟营销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走出去”发展和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等都出色完成规划目标。2015年,全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执行卷烟提税顺价重大决策,全年实现税利总额11436亿元,同比增加919亿元增长8.73%;全年上缴税收和利润10950亿元,同比增加1840亿元,增长20.2%。实现了年度总体目标,呈现了烟草行业对财政稳定增长贡献大、对烟农脱贫致富贡献大、对卷烟零售客户就业增收贡献大的特点,实现了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的圆满收官!自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到2015年底,烟草行业累计为国家积累资金达88930亿元。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做出了积极贡献。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改革的涛声澎湃不息。面向未来,压力与动力并存,机遇与挑战同在。中国烟草将进一步树立发展信心、坚定改革决心,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建设现代烟草,全面提高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实力,努力推动新常态下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创造更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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