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
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 年实行普通中职毕业生
春季招生。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商
务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
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
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概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建校 60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
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是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
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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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
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
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
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
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为跻身全国一流的商务类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2.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 30个三年制专业、2个中外合作专业、5个三二分段专
业,覆盖 7 个专业大类,重点服务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
求,逐步构建了以国内顶尖水平专业为龙头、国内一流水平专业为骨
干、市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目前,中央财
政支持建设的专业 2个、实训基地 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
专业 3个,共有 10个专业获得市财政支持重点建设,2个专业入围 50
个顶尖专业建设行列。
3.教学科研
学校主持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项、二等奖 5项。《进出口单
证实务》和《外贸谈判英语口语》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
资源共享课程,另有市级精品课程 8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门。
6 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设计作品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
学大赛一、二、三等奖。近五年,学校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共 36
项。教育部课题 3 项、哲社科及科委项目 12 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9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 2项。其中“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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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
学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成为全国
首批 20个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纳入教育部“择优推广计划”
并集结成册。
4.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与知名企业开展深层次合
作。软件技术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获批教
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积极推进订单班培养,拥
有 200 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是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
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通过建立校企专业建设委员会,与企业共建专
业、共同开发教材、共享资源等,不断突出专业特色,持续提升教学
水平。
5.人才培养
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
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 14万余名
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学生在英语口语、国际贸易、报关技能、市
场营销、软件技术和导游服务等专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
行业赛事中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
在 90%以上,每年有近百名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6.国际交流
学校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加拿大、法
国、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尼日利亚、比利时等十多
个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共建专业、留
学生教育、研修交流、语言培训、学分互认、境外实习等活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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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进行汉语语言、中国文化和专业学习,
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
7.校园文化
学校始终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理念,办学历史
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教学区域设备先进,校园风景
优美如画,公寓空调四季如春。聚焦大学生养成教育主责主业,突出
共青团育人属性,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公
寓管理中心、困难生帮扶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
五大中心,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外语文化节、
心理健康月、社团嘉年华等系列活动营造高雅大气、商务特色浓郁、
国际氛围浓厚的校园文化,通过“新时代大学生专业社会实践‘1、2、
3’育人体系”营造实践育人氛围,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
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宣传策略等,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
宜。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
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
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
布。报名资格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的《2019年天津市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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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5500元/生/年;
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艺术类
专业收费标准:8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生/年、1000
元/生/年、1200元/生/年,如市物价局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
行调整,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17
日登陆招考咨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
(面向中职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网页的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九条: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17日)前,通过“网
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15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120 元);
参加英语听说测试的考生需缴纳单独考试费 30 元。
第十条:根据规定,凡有意向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须
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听说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信息确
认时办理英语听说测试报考确认。
第十一条:符合免试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填写《2019 年天津市春
季招生免试保送生资格审批表》,经市教委有关部门审查,并经我校同
意后,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并在报名确认期间提供相关材料,逾期不
予补办。
第十二条: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方
式,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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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技能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分为综合能力(管理服务类)和综合能
力(工程技术类)。考生须根据自身选报类别,持考生证、身份证和考
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各科试卷满分:
语文、数学、外语各为 150 分,综合能力为 200 分。考试时长:语
文为 120 分钟、数学和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外语为 60 分钟。
第十四条:考试内容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管
理服务类、工程技术类)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
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大纲》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
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语
文、10:30—12:00 综合能力;下午 14:00—15:30 数学、16:00—17:00
外语。
第十六条:填报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
加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测试全市联考,并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春季高考成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为主要录取
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
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依据天津市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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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各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
低投档线和报考我校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
将考生分数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
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
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
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
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
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三好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
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
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 EMS 快递方
式寄发。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五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按
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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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
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 “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国
家助学贷款政策,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
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按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学校设立了校
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
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面向
中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天津商务职业学
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
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
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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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共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号
公交路线:220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
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
谨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