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资格初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时间:2019/8/14    阅读:4115

2019江苏二级建造师考试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级建造师报名时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报名表(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工作已满(大写)年,同意报考。”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手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根据报考条件的要求单位须填写清楚以下内容:“该同志从事工作已满(大写)年,同意报考。”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意见”一栏不可空白,为重要审核依据);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新报考人员和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3.对于2017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新考生须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4.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5.各县(市、区)应于2月9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建设局人事处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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