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京大学2018届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8/12/27 阅读:3489
关于评选南京大学2018届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南京大学2018届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凡在籍南京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专科、专升本、高起本)符合评选标准及推荐比例者均可参与评选。
二、 评选标准
1、模范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各学年德育考核成绩为优秀;
3、截至评选时,已修课程总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
4、本科(含高中起点本科和专升本)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良好或80分以上(含80分)。
三、 推荐比例
在符合评选标准的前提下,推荐学生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3%。
四、 评选方法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由各院系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遴选,所推荐学生经继续教育学院评审小组评定、网络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
参评学生须认真填写推荐表格,经学生所在工作单位签章后,交由各院系按照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审核,汇总、排名后将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院系统计表(可在我院主页“资源下载”栏下载)和打印的学生学业成绩单,于2019年1月15日前送至继续教育学院资源与质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