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学位英语最新要求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苏学位办〔2016〕1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
英语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考试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依据国家和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政事分开等要求,并结合我省教育考试工作实际,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具体职责分工调整为: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办) 负责协调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南京师范大学(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加大改革力度,调整完善我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 试的方式。从2019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全省成人学士学位 英语水平考试。凡需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参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3级笔试考试(含听力)。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试成绩,各高校自主确定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与要求。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考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
三、强化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过渡。2016至2018 年为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根据省学位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管 理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4〕9号)要求,将进一步规范 考点设置工作。各高校在省内的校外教学点不再单独设置分考点,考生全部到所属地级市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省内高校在省外的教学点不再设置考点,考生可参加所在地省级学位办组织的 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或返回原高校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报考规模 确定考点,并尽可能选用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的学校作为考点,以保证考试组织实施的规范有序。
四、认真贯彻执行,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各有关办学高校可 根据此项考试工作的调整变化,重新修订本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英语水平要求。所制定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应在本校成人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并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
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