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师职业标准
一、申报条件
1、三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⑵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⑶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⑷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⑸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二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⑵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⑸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⑹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⑺取得酿造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中专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一级品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⑵取得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⑶取得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品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⑷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⑸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三级品酒师不少于150学时;
二级品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一级品酒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品酒师的教师应具有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品酒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品酒师的教师应具有一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3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专业能力培训场所为配备品酒杯、计算机和其它相关用具的标准教室。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品酒师和一级品酒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 : 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 : 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四、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60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五、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通风条件良好和光线充足及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