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公示

时间:2018/11/12    阅读:3069

海南省2018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4名考生分别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等考试违纪行为;162名考生分别有夹带、替考、携带通讯设备、抄袭等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4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62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

方舟自考转发海南招考公告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弊

  • 相关阅读
电话咨询 短信咨询 在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