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成人高校招生处] | 发布时间:[2014-04-09] |
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工作,确保河北省属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更正范围 报名信息更正是指河北省属成人高等学校2014级及其他年级在校生,在当年参加河北省成人高考报名时,下列报名信息填报错误: (一)姓名信息填错(误用形近字、繁体字、同音字)以及使用曾用名的。 (二)身份证号码信息填错的。 (三)性别与身份证及本人真实性别信息不一致的。 (四)民族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五)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其中,学生的姓名信息和身份证号码信息不可同时更正。 二、证明材料 学生申请报名信息更正必须以当年成人高考报名截止日期的有效身份证明为准,并提供以下真实合法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二)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四)《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原件三份(见附件1,此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由学生所在成人高校负责提供)。 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单面复印、内容清晰。 三、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向成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出报名信息更正申请。 (二)成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负责打印带有录取信息的《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打印内容包括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习形式等信息和学生录取电子照片,并在打印照片和粘贴照片中间加盖院校骑缝章。 (三)学生本人在《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中填写申请的更正项目、更正前、后信息以及更正理由并签名,同时将本人相关合法性证明材料一并送成人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 (四)成人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更正项目及相关合法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学籍管理部门在验证学生提交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须由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五)成人高校汇总本校需更正学生报名信息情况,报院校领导批示后,以学校文件形式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并附以下材料: 1.《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汇总表》(见附件2)原件两份。 2.每位学生的相关材料: (1)《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原件三份; (2)户籍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同时,由成人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逐个审核学生申请的报名信息更正项目及相关合法性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以函件形式报河北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附《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汇总表》),由河北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完成网上信息更正申请的确认工作。 四、办理时间 2014级及其他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信息更正工作,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报的,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各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对在校生进行资格复查。要严格审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提高学生注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学生因在成人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期间未仔细核对相关信息,而导致以错误信息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在校生报名信息的核查工作,避免学生通过更正报名信息达到作弊目的。报名信息核查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审核表(略) 2.河北省生源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信息更正汇总表(略)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1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