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家具设计师(三级)招生简章

时间:2018/6/25    阅读:2201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家具设计师(三级)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3-04 00:00:00   查看次数:330 次

     为实现我校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机结合,积极推动在校学生“双证”制实施进程,进一步促进家具设计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经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在我校设立家具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点,现将家具设计师鉴定事项公布如下:

一、职业级别:

家具设计师职业资格分三级:四级家具设计师(家具设计员)、三级家具设计师(助理家具设计师)、二级家具设计师(家具设计师)。本次鉴定的级别为三级家具设计师。

二、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在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或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等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包括手工绘图和电脑设计制图)。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培训、考核:

家具学院将组织相关教师对报名人员进行短期培训,培训时间暂定:3月下旬。考核时间暂定:4月初。

六、颁发证书: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方法:

1、提交12寸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收费标准:学生:680/人,非学生:980/人(含报名费、培训费、考试费和办证费等)

4、自行准备教材《助理家具设计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报名地点:家具学院D208房间   丁老师        联系电话:85427405

报名截止时间:2014315

 

                                       南林大继续教育学院(南林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键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家具设计师(三级)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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