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届成人高等教育夏季毕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届成人高等教育夏季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4-01 09:40:55 查看次数:207 次
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届成人高等教育夏季毕业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确保2014届成人高等教育夏季毕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 各函授站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并将答辩安排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答辩小组成员、职称等)于答辩前一周报校本部,学校将派专人到答辩现场巡视;
2、 各函授站要进一步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关,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且仍未改正、设计(论文)格式不符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交稿的学生一律暂缓答辩。对毕业设计(论文)有明显抄袭、下载、主要部分雷同者,一律取消答辩资格,返回重做;
3、 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必须齐全,文本的格式符合《南京林业大学成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上交的论文文本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分为五级记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答辩完成后一周内上报。
二、毕业生鉴定内容
《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档案中的重要内容,请各函授站和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并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包括学生自我鉴定、班级和函授站意见等内容。毕业生自我鉴定应全面总结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行、遵守法纪、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等内容。在毕业生自我鉴定的基础上,班级和函授站分别对每个毕业生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依据《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生评选办法》评选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今年能够按期毕业的我校成人教育业余、函授班学生且各科成绩(含毕业论文成绩)要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各函授站评选出的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经费由各函授站自理;
2、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毕业生人数的10%进行评选;优秀班干部每个标准班评选1名。请各函授站严格按照上述评选办法和名额组织好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请各函授站于5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
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