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助学二学历”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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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助学二学历”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18 00:00:00   查看次数:3358 次

 

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以社会助学的教育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自开考三十多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培养复合型人才,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能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本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教育。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现为一年级,下学期开学时二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一个“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习完成该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即可获得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相应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2016年,我校“助学二学历”广告学、金融、财务会计与审计、园林、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工程造价管理、经贸英语、英语翻译、日语(翻译方向)共9个专业面向全校招生。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一、招生专业及开办学院注:各专业报名满30人开班。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条件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85427391;85427139;85427268

(三) 报名条件:我校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考试合格的普通全日制一年级在校生均可报名;研究生进校后即可报名。三、报名方法、注册程序1. 学生填写《南京林业大学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入学申请表(可在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上下载或到开办学院领取),交主修学院审批。2.学生到主修学院打印已修读的必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3.学生持学生证、成绩单、经主修学院审批的申请表、近期2寸证件照片(蓝底、正面、免冠)4张(附电子版)到开办学院指定地点办理报名、交费手续。4.开办学院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与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订《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5.开办学院将学生的报名材料造册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办理注册手续。      四、开学时间拟于2016年9月下旬开学。   五、学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类专业210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250元;理工类专业225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5625元;艺术类专业2400元/年,两年半学费合计6000元。书籍代办费300/学年,两年半合计750元,多退少补。  注:各专业学习、考试内容请参阅《2016拟开“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考试计划可向各专业开办学院索取,也可在本网站或各专业开办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2016年拟开“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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