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助学二学历”招生简章
2016年“助学二学历”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5-18 00:00:00 查看次数:3358 次
南京林业大学201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以社会助学的教育形式,是中国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自开考三十多年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培养复合型人才,优化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就业能力,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本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教育。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现为一年级,下学期开学时二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一个“助学二学历”专业的学习,完成该专业考试计划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且主修专业符合毕业条件,即可获得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授予相应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2016年,我校“助学二学历”广告学、金融、财务会计与审计、园林、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方向)、工程造价管理、经贸英语、英语翻译、日语(翻译方向)共9个专业面向全校招生。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一、招生专业及开办学院注:各专业报名满30人开班。二、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条件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85427391;85427139;85427268
附件:2016年拟开“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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