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京林业大学2012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林业大学2012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6-19 00:00:00 查看次数:207 次
南 京 林 业 大 学
南林继[2012]4号
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中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精神,围绕学校“十二五”继续教育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继续教育改革,提高我校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2年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研究选题范围可从《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一)中选择,也可自选课题。研究课题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合理的经费预算,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对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实际应用价值。 本次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3-5项,一般课题8-1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及从事成人教育工作的我校或函授站教学管理人员。 2、课题主持人应具备相关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重点课题申报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每个课题组限报一项重点课题或一项一般课题。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填写《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于2012年 9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jy@njf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继续教育学院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四、经费支持 确定立项的课题将给予一定的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课题经费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承担,具有成人教育办学经费的单位可按1:1进行经费配套。 五、结题要求 1、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2年(从批准之日起计)。 2、一般课题研究期间应公开发表至少1篇反映其研究成果的论文,重点课题研究期间应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反映其研究成果的论文。 3、因特殊情况需对研究进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成员等作出重大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到期未完成项目的,可申请延期,延期不能超过1年。 4、项目完成后,项目组提交结题报告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材料,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六、其它事项 1、 课题申报受理时间为2012年9月3日至10日。联系人:宋桢 电话:025-85427287 2、本通知及附件请到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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