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第二学期函授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06 00:00:00 查看次数:195 次
2017学年第二学期函授教育管理工作安排
现将本学期各函授站(点)的函授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管理
1、本学期休、复、退、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应按《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办好手续,请各站(点)于9月30日前上报我院,过时不予办理。
2、加强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管理工作。各站须将2018年春季和夏季两季毕业生数据、电子注册用的数码相片及毕业证书用的纸质相片按规定格式于12月1日前送交我院教学管理科。电子图像与纸质相片要一致,照片规格必须严格按照苏教办学[2012]1号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教学管理
1、各函授站要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照《南京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汇编》(2017版)中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时组织教学,如需变更计划必须提前报我院审批。做好各专业、各年级本学期自学、导学、面授的教学安排,严格考试管理,保证考试质量。请各函授站点于9月30日前将本学期面授时间及课程安排表请上报我院教学管理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课表,本学期成绩将无效。
2、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在学生选题、撰写论文、答辩等阶段加强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监督与检查,杜绝毕业论文东拼西凑、抄袭等现象,论文格式要严格按我校论文撰写规范执行。请各函授站点于10月30日之前将春季本科毕业班论文答辩的时间安排表报院教学管理科,届时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站点检查督导,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答辩安排表,此次答辩成绩将无效。
3、各函授站(点)须将上学期各专业、各课程考试成绩、补考成绩及时上报院教学管理科。做好2018年毕业生已有成绩上报工作,若因成绩迟报而影响毕业生正常毕业,责任由各站(点)自负。上报毕业班成绩时附专业执行教学计划。
4、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毕业生登记表》每人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由函授站保存)贴好照片寄到继续教育学院院办。此项工作应于12月底之前完成,并于12月3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院办公室。
5、根据学院安排,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评选办法另发)。
6、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份,考试对象为在籍本科学生,考试要求与考试水平参照江苏省学位办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纲要》,各站做好成人学士学位英语统考前复习迎考工作,并于9月底前将报考名单报送我院教学管理科,考试报名费按江苏省学位办规定收取。
7、各站(点)根据各自情况,组织好寒假前计算机基础课程统考学生的报名、考试工作 (原则上各站(点)每年组织一次考试,希望各站(点)对机房的硬件、软件等条件进一步加以完善,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8、做好教师聘任工作。新聘教师需要办理聘任手续,要求任课教师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可在我院网站下载),于11月20日前上交我院审批备案。
三、其它
1、做好教材发放工作。
2、请今年尚未结算各项经费的函授站(点),尽快做好费用结算工作。
3、请做好年度函授站年检备案工作,根据各省教育厅要求,按时完成。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