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录取学生资格复查和注册工作的通知(继教院[2016]17号)

时间:2018/6/22    阅读:2276


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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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函授站、教学点:

为做好我院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录取学生(即201703批次新生,下同)资格复查和注册工作,维护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纪律,确保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函授站点必须按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学院平台上的注册工作,并将未报到或其他原因注销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我院招生学籍办公室(平台未注册名单必须和纸质注销名单一致,表格样式见附件一)。
    
2. 专升本学生入学报到时,应提交其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与报考本科所用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备案表”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上的个人信息与录取时的个人信息不一致,必须提供出以报考本科所用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学历认证获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3. 根据学籍复查要求,所有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必须签订承诺书,确认专科毕业证书真实有效,各项录取信息准确无误。各站、点要认真检查学生所提供的材料,妥善保管,对需要进行学历认证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到位,3月底前完成学历认证,以免影响学生学籍注册。

4. 学生入学报到时要及时采集学生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毕业电子注册照片按“继教院(2012)12号”文件要求编辑处理,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我院招生学籍办公室。       

 

 

 

 

附件一:2016年录取学生注销名单表

附件二:承诺书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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