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成人高考填报志愿须知
时间:2018/6/20 阅读:2491
2006年成人高考填报志愿须知
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2006年在江苏招生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见《江苏招生考试》成人招生专版)选择学校和专业,按录取批次和科别填报志愿,并认真填涂《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对不填涂“服从本校其它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将按“不服从专业调剂”处理。对于在录取现场未被录取并在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院校征求考生志愿后再进行调剂录取。
2.高起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公共课科目相同的专科志愿(专科录取时,理化综合、史地综合成绩不计入总分)。
3.专升本考生可以兼报三门统考科目相同的专业。
4.凡未被特殊专业(体育、艺术、烹饪、旅游管理,下同)录取的特殊专业考生,如符合非特殊专业录取条件,一律由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征求考生志愿后择优录取。
5.《考生报名信息校核单》(以下简称《校核单》)的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重要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志愿等重要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工作人员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核单》上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后,因未按规定认真填涂和校核本人信息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并与《校核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7.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