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填报志愿和录取方法的说明

时间:2018/6/16    阅读:9906

关于2018年填报志愿和录取方法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点击数: 2532

填报志愿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及其专业意愿的表达,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了解录取批次的设置和录取的原则,再结合自己的成绩、志向及身体情况、住宿情况慎重选择志愿。高中段自主招生、民办高中、中职类学校不填志愿。

今年市区继续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形式,具体办法详见本专刊第31页(招生专刊)《怎样正确填报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升学志愿》

一、填报志愿

1.各批次平行志愿设置

   (1) 提前批次【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课程实验类(以上三类限报一类)、江苏省苏州中学】

报考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须满足该校面试合格的条件。

报考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项目、苏州市六中艺术班、苏州市四中空乘班的考生,须经学校专业加试(或面试)合格方可填报。

师范专业和六中艺术班、四中空乘班、三中课程实验班不得兼报。

    苏州中学志愿由指标生和普通志愿两部分组成。师范教育和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类、课程实验类只设置普通志愿。

(2)第一批次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

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录取。设置A、B、C、D 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阶段为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计划的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普通高中其他计划和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计划在同一阶段内,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考生报考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须考虑所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具体参照: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2.相关学校对有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此外考生还须结合转段后专业所需达到的体检要求,慎重填报,详情请咨询报考学校。

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

(3)第二批次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

设置1个艺术类、司法类提前录取志愿, A、B、C三个平行志愿和一个其他院校是否服从志愿,每个平行志愿下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

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经报考学校专业加试合格,报考司法类、刑事执行、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的考生须经报考学校面试且面试合格,同时将所报志愿填在第二批次的艺术类、司法类提前志愿栏内。报考五年制高职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的考生,需将所报学校填在“第二批志愿”栏内。考生须考虑所报考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进行填报。具体参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关学校对有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4)第三批次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

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含市属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采用网上注册入学形式录取。

二、录取方法

(一)自主招生录取

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登陆苏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zjyksy.com)进入“苏州市区自主招生平台”报名,选择相关学校、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表,然后到所选择的自主招生学校递交报名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每位考生限报一所,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可兼报。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详见第9页(招生专刊)《关于做好2018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志愿录取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将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逐分逐个检索每一个考生所填的各平行志愿学校能否被录取。对于每一个考生,从A志愿开始,逐一检索A、B、C、D或A、B、C各平行志愿。只要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则一并录取。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学校后,因未达录取要求等原因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

    在录取过程中,已被前一批次(前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各志愿)的录取。例如,已被师范提前录取的考生,就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各志愿)的录取。未被本批次(本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依次参加以下各批次(各阶段)学校的录取。

    各批次录取办法如下:

1.提前批次的录取方法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苏州中学普通志愿的录取,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师范教育、苏州市四中空乘班,采用先划定专业加试(面试)的合格线,然后在专业加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中,师范教育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未完成计划不再补录。

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班、苏州市六中艺术班的录取,采用在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中考总分与专业加试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苏州市三中中美、中日融合课程实验班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2.第一批次第一阶段(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录取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录取时先按照不大于四星级普通高中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将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以各初中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根据各初中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该初中校中从最高分开始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指标生志愿,同一初中校前一个高分考生的指标生志愿先于后一个低分考生的指标生志愿进行检索。而对于每一个考生,是从A志愿开始,逐一检索其所填各指标生平行志愿。如果该考生所填的A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尚未投满,则该考生可投档A志愿学校。如果考生所填的A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已经投满,则检索考生所填的B志愿学校,如果B志愿学校在该初中校分配到计划中尚未投满,考生即可投档到B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例如:同一初中校的两考生,中考成绩甲考生655分(成绩排序在该初中校第9名)、乙考生650分(成绩排序在该初中校第10名),都达到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长江高级中学在该初中校指标生名额有4个,黄河高级中学在该初中校指标生名额有5个。

甲考生A志愿报考长江高级中学,B志愿报考黄河高级中学;乙考生A志愿报考黄河高级中学。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先检索甲考生志愿,再检索乙考生志愿。先检索甲考生A志愿,再检索B志愿。A志愿是否能被录取,应视该校前8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和录取情况。如前8名学生中有3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并被录取,则第9名的甲考生也可被长江高级中学录取;如前8名学生中有4名填报长江高级中学志愿并被录取,则第9名的甲考生不能被长江高级中学录取,应继续检索甲考生的B志愿录取。

如甲考生被B志愿的黄河高级中学录取,则再检索乙考生志愿,乙考生是否能被其填报A志愿的黄河高级中学录取,应视黄河高级中学指标生名额在该初中校的录取情况,录取原则与甲考生相同。

某高中校指标生计划因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时,则将未完成的指标生数转为该校统招录取计划。

3.第一批次第二阶段(普通高中其他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的录取方法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阶段录取的考生,根据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按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的顺序逐个检索。检索到某个考生时,该生能否被A志愿录取,要看A志愿是否有剩余的计划。未被A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B志愿,就检索B志愿,同样,该生能否被B志愿录取,要看B志愿学校是否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以此类推。

在录取过程中某招生学校的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则该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成为其录取最低分。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第7页(招生专刊)“民办高中招生”。

   4.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和现代职教“3+3(4+2)”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的录取办法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办法与前面阶段基本相同,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个逐一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由学校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成绩、考生身体状况等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如因考生自身专业选择不当、身体条件不符等原因被学校退档,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阶段平行志愿的检索投档,本阶段将不再投档。

该阶段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5.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类学校(含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具体步骤和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7月14日——7月17日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姓名及手机验证码(中考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网上注册入学平台,自行填报相关学校。

(2)院校审核录取。院校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在录取平台软件中进行审核并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录取,当院校录取数达到公布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在注册平台中自动设置计划已满,考生将不可填报。
    (4)凡网上申请但未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入学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所填报学校。如考生因中考报名时手机号码预留错误需修改手机号码,请直接联系其所在初中校进行修改。考试院将在录取过程中全程监督,并负责打印最终录取名单。
    (5)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应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学校的要求慎重选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4日24:00。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超过该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行填报或修改志愿。请考生及家长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志愿填报。

2.凡由于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失误而对考生录取造成不利影响的,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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