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34 中国画创作(实践)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96)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中国画创作》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美术专业(独立本科段)书法篆刻方向不考外语的换考课程,是检验应考者对中国画实践的掌握情况而设置的一门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中国画创作》课程涉及到中国画的创作技法,是《中国画基础》课程的进一步深入。通过中国画创作的学习,丰富应考者学习的广度,拓展应考者的知识面。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2、用墨 3、设色
(一)写意花鸟
1、用笔
4、构图:梅、兰、竹、菊、荷的创作
藤本、鸟类、鱼类的创作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写意花鸟的创作技法,重点解决用笔、用墨问题,要求能很好地处理构图,协调处理好整幅临摹作品,能领会试题的精神进行创作,不偏题。
(二)写意山水
1、树法:枯树法 点叶法 夹叶法
2、石法:线皴类 面皴类 点皴类
3、云法:钩云 染云 泼云 碎云 断云
4、水法:钩水 染水 泼水 派水 皴水 泉、瀑、水口
5、章法与透视
6、山水画创作
考核要点:要求应考者全面掌握山水画创作技法,重点解决山水画的用笔、构图、设色等问题,协调处理好整幅作品。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点标准化,本大纲列出涵盖所有考试范围的提纲。目的在于使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本大纲在考试要点中没有细分层次,其出发点在于《中国画创作》是一门实践科目,应考者在学习这些知识时应尽可能反映在作品上。
(二)关于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
《花鸟画基础技法》,叶尚青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89年。
《山水画基础技法》,蓝铁、郑朝著,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88年。
(三)自学方法与社会助学提示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认真全面地掌握中国画的基本技法。简单地临摹一两张画是不能全面掌握这门课程的,要按照大纲要求对中国画的学习逐步深入,加深中国画的审美和实践能力。
2、创作写意花鸟或写意山水画,可以着重于一种画种的写生和创作。
3、要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是相互影响的,不是截然分开的。应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全面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切勿孤立地抓重点和猜题押题。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适当突出重点,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2、本课程属于实践考试,试题没有理论考核,要求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设定在180分钟),按照试卷要求用毛笔当场作画。考试所用的宣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其他材料(毛笔、墨汁、颜料、画毡等)自备,不得携带画册和画稿。
3、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一般有:命题创作。山水、花鸟自选一种。
4、实践试卷(作品)在规定的密封处写上考号和姓名,由工作人员密封。应考者不得在作品上署上考生姓名,不得盖印,落款部分按规定要求书写,不得代笔,否则按作弊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