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70 法理学
一、编写考试说明的目的
《法理学》课程是江苏省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法律专业的一门专业理论课,由于该课程的教材和自学考试大纲是采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的教材和大纲,为了使江苏省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的考生更有效地把握该课程的考试重点,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进行命题,也是为了贯彻和落实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的改革的精神,广泛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充分体现学业标准和知识度够用原则的紧密结合,为农村培养一批法律应用型人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人才需求,也为考生进一步学习具体法奠定法律理论基础,根据江苏省自学考试委员办公室的有关考试命题精神,特编写《法理学》考试说明。
二、考试内容
(一)考试的重点内容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三章 法的作用
第六章 依法治国总论
第七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
第八章 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
第十一章 法的制定
第十四章 法的实施
第十五章 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
第十六章 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二)不列入考试的内容
导论
第二章 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第五章 资本主义法
第一节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
第三节 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四节 资本主义法制
第十二章 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
第三节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三)其余部分为非重点内容
本课程中所涉及的考试内容,其要求依照法理学自学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不再扩大和缩小范围,按照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识记、理解、应用这三个递进等级关系和层次规定应考者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
三、关于命题考试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考试说明并结合考试大纲所列的考试范围、考核知识点以及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命题。考试命题内容的覆盖面阔泛,同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考试重点内容大致点考试全部内容的65%。
(二)本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种,试卷采用闭卷形式,其中题目的难易程度为:易31%、中47%、难22%。
四、题型及答题的基本要求
(一)题型有单项选择题(30%),填空题(10%),名词解释(12%),简答题(30%),论述题(18%)。
(二)答题要求
1、单项选择题题型中绝大多数题目来源于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识记和理解的知识点,要求考生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或最优或最适合题干的唯一答案。单项选择题,考生务必要看清题干与题枝,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看清所设定的问题,可采用排斥法,关联法或直观判断等方法来筛选备选答案。
2、填空题题型中绝大多数题目来源于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识记知识点,要求考生能准确地填写所空的内容,所填写内容是十分精练的语言,字数较少,一般是每空2-5个字。
3、名词解释题型中绝大多数题目来自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识记知识点,要求考生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的意义并能正确地认识和表达,不需要考生拖沓冗长地阐述、扩充和发表见解,只要能根据教材的主旨内容准确地、精练地表达出来就行。
4、简答题题型中绝大多数题目来自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识记和理解的知识点,要求考生在识记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有关知识,理论的区别和联系,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原则进行识记和理解。答题时应注意所庙宇的问题,做到紧扣提问要求,力求精炼、准确、条理清晰,把握住知识点,不需要展开论述。
5、论述题题型中题目主要来源于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应用的知识点,要求考生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能对问题进行正确的阐述与分析,能动用所学知识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答题时应注意知识点的全面性,逻辑性要强,观点要正确,一般来说,论述题的解答可分为四步骤,即“启、承、转、合”,启,就是根据题目设定的问题提出论点,这是解题的核心部分;承,就是对论点进行正面的阐述与分析;转,就是对相反论点的批驳以及对不符该论点的反面影响的阐述和分析;合,就是承前启后,呼应论点,进行最后的综合点题。一般说来,能够正确地较完整地按四步骤答题,可以认为基本上完成了论述题答题的任务。当然,不是所有的论述题均需有四步骤,应根据具体题目进行具体破题解答。
五、应试指导
要求考生在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做到突出学习重点。切忌以“窥一斑而见全豹”的心态来学习该课程,因为该课程是法律专业后续课程学习的专业理论基础,考生应认真学习教材,在全面掌握的基础上,将各个知识点融为一体,有目的深入学习重点内容,并结合考试说明和考试大纲,努力将识记、理解和应用联系起业,做到有的放矢和系统学习的有机结合,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做好理论上的准备。不可为考试而学习,不顾该课程章节之间的系统性与联系性,盲目地一味追求重点,这也是社会助学者在社会助学中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