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 满足人民群众继续教育需求

时间:2014/10/31    阅读:2775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自学考试作为高等教育事业中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继续教育需求的重大任务。近年来,江苏自学考试工作禀承“积极发展、开拓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办考方针,不断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致力打造江苏自考的质量品牌和形象品牌,全省自考事业保持了稳健、和谐的发展态势。2013年上半年自考报考规模达40.8万人次,同比增加7千人次,继续保持并扩大了在全国的领先优势。

江苏自学考试工作长期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亲切关心和大力支持。鞠勤院长提出:“自学考试要继续加大综合改革试点的力度,找准需求点,抓好稳固点,推进突破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地考办和主考学校的办考积极性,确保全年规模稳中有升。”

社会需求是自学考试事业发展壮大的动力源泉。能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受教育需求,更是自学考试的价值评判标准。十年动乱之后,自学考试应运而生,青年要上学、干部要学历、国家要人才的需求得到了有效的满足;上世纪末,高等院校扩招前.青年入学接受高等教育与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之间产生巨大矛盾,自学考试成为高考落榜生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一种补充:2000年到现在,自学考试考生构成超过一半是在职在岗人员,近6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这其中折射出的更是人民群众对继续教育的积极参与。通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参与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自学考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自学考试事业的稳固提升离不开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质量是自学考试的生命线。多年来,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考试组织,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各类继续教育形式当中,自学考试有着较好的社会声誉和较高的文凭含金量。当前自学考试的安全保密形势日趋严峻,考试机构要从制度建设人手,加强面向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全面实现各业务环节的“零差错”。通过创建“平安自考”,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要继续坚持并依托联系人制度,强化面向重点地区和重点高校的联络工作,吸引更多的考生报考自学考试,维护事业高位稳定的良好发展态势。

自学考试的生机活力在于不断创新。近年来,我省与时俱进推出了普通高校在籍专科学生接读自学考试本科、普通高校本科学生自学考试第二学历教育斌点、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

点等一系列改革发展的新举措,自考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通过努力,专接本考生在总规模中的比重已经由2010年的4.6%上升到2012年的9.7%,第二学历教育试点的生源群体也在不断扩大。今后,我省仍将以科研为支撑,不断拓展考试项目,改进评价方式,推动自学考试的转型发展。

2013年是江苏自考开考30周年。古语云,三十而立。回首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催人奋进,全体自考人倍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考试机构将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稳定保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事业发展再上台阶,为江苏自学考试30周年献上一份厚礼。——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处长汤幼龙

关键词:海门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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